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政權。
澳門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87年,葡萄牙迫使清政府先後簽訂了《中葡裏斯本草約》、《和好通商條約》。條約列明,批准葡萄牙永遠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經過4輪談判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落實中國政府將於1999年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1999年12月20日,澳門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澳門原有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文化傳統和特色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