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大部制:從行政民主走向政治民主

時間:2008-03-13 09:42   來源:新京報

  

 

  蔣明麟 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室副主任

  杜鋼建 汕頭大學法學院院長

  劉旭濤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毛壽龍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訪談動機

  今天下午,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交人大會議審議。被簡稱為“大部制”的改革方案,自十七大起已備受關注。此項改革,被認為是我國行政體制改革與政治體制改革的組成部分。有評論提出,以“大部制”為契機,加快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改革被寄予厚望。

  “大部制”改革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將涉及哪些體制問題?按照怎樣的步驟推進?將來的大部又將如何受到有效約束?

  本報記者 張健康 錢昊平 吳狄 趙繼成

  新京報:怎樣理解“大部制”的概念?

  毛壽龍:真正的“大部制”是把很多具有實權和實體功能的大部門合併在一起,從而成為一個超級大部門。這樣超級大部門的組建是以提高行政效率為最終目的的,是機制改革。

  劉旭濤:首先必須認識到,大部制不等於大政府,大部制主要起到部門綜合協調的作用,把相同相近的部門劃為一個部門,協調起來要容易一些,它是隨著社會變化進行的部門調整。1998年的機構改革,主要調整政府專業經濟部門,本屆政府特別強調民生問題,強調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此次大部制改革與強調民生緊密相關,就包括怎麼讓政府更有效的提供社會管理、公共服務這一塊。

  新京報:大部制改革與以往幾次機構調整有什麼區別?

  劉旭濤:我感覺,這一次政府機構的調整,更關注民生問題,不像上一次主要改革經濟部門,這一次是更加全面的權衡和改革。

  蔣明麟:前幾次重在精簡機構,現在要明確職能,要加強宏觀調控與市場監管,做好社會管理與公共管理的統一。過去政府部門之間的分工、責權對等等方面做得不好,這次要調整,避免政出多門、互相推委、效率差的情況。

  杜鋼建:此前30年的行政體制改革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上世紀80年代是以機構改革為主,要解決的是機構臃腫、實現幹部年輕化的問題;1993年全面開始市場經濟改革之後是以體制轉軌為主,要解決的是行政體制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問題;2000年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後是以職能轉變為主,目的是要建立一個服務型政府;2003年全國兩會之後是機構改革、體制轉軌和職能轉變“三合一”的改革。經過5年的探索,從2008年開始,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又進入了第二個“三合一”階段,即大部制、分權制(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三種行政權力分離)和審議制的“三制合一”。

  新京報:中央文件提出,大部制改革是行政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部分。這似乎意味著,大部制改革的內涵不局限于簡單的機構調整。

  杜鋼建:對,大部制改革不能局限于機構改革,否則只是上世紀80年代機構改革的繼續。為了真正達到大部制改革的目的,必須與分權制、審議制進行配套。如果只對中央部委進行整合,組成一個個職能更廣泛的大部門,而沒有分權制,結果只能導致行政權力的進一步集中和人治色彩更濃。但是僅僅有了分權制,只能説是實現了行政管理的民主,要實現向政治民主的提升,必須與審議制配套。

  審議制説到底就是由專家型的委員會對政府重大決策預先進行討論、審議。委員會的專家應該由三部分專家組成:政府內部的專家、專業領域的專家和代表民意的專家。委員會必須有民意代表機構,即各級人大而不是政府部門任命,以保證委員會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劉旭濤:大部制改革涉及很多問題。首先,涉及中央與地方的職能劃分,只有中央與地方職能劃分清楚,大部制改革才能有利於中央把更多精力放在宏觀調控和宏觀決策制訂等方面。

  第二,大部制對現有領導體制也帶來影響:現在有國務院常務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組成;還有國務院全體會議,除了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參加,還有各部部長參加。如果實行大部制,部門合併後,就面臨一個問題,即國務院常務會議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大部制改革可能會使整個管理層級減少,要求對領導層級進行精簡。

  第三,成立大部制以後內部運作機制是怎樣的。英國的大部制實行決策執行相分離,行政內部有決策,執行是通過準契約的方式委託給執行機構去做,部委和執行局之間簽署一個協議即績效契約,明確執行局該幹什麼,幹到什麼程度,將來怎麼評估,它是這種決策執行的分離。那麼我們在大部制的前提下,怎樣做到決策、執行、監督的相互制約和協調?還有待明確和細化。

編輯:李艷波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