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介德: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化

時間:2013-03-08 20:18   來源:台灣網

   

  連介德(台灣網 發) 

  台灣網3月8日北京消息  3月8日,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全國政協委員、臺盟海南省委主委連介德在發言中建議,以加快商簽兩岸文化交流框架協議為抓手,推動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化,從而有力地增進兩岸同胞的民族和國家認同,更好地為祖國統一大業服務。

  他在發言中表示,綿延五千年、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是中華民族偉大精神的結晶,是全體炎黃子孫生生不息的創造,是兩岸同胞血脈相連的共同精神家園,需要我們倍加珍惜與呵護,不斷繼承與發揚。中共十八大強調指出,要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這就要求我們,要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務實的精神和有效的舉措,充分發揮中華文化的紐帶和橋梁作用,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精神支撐、更加旺盛的生機活力、更加豐富的人文內涵。同時他希望在當前這個大有可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通過加強兩岸交流與合作,共同保留、傳承中華民族的歷史記憶、情感智慧和美好願景,使文化認同更有力地助推祖國統一,早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對於商簽兩岸文化交流框架協議的有利的條件,他認為主要有一是基礎牢固,近年來,隨著兩岸交流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格局的形成,兩岸文化交流規模不斷擴大,層次不斷提升,範圍遍及文學、藝術、文化遺産、非物質文化遺産、影視、科技、教育、體育、歷史、宗教、新聞出版等領域。通過交流,消弭了隔閡,增進了感情,也為商簽協議創造了條件。二是時機難得,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入鞏固深化期,加快文化交流合作機制化建設步伐,無疑可為雙方開展政治對話做好必要的鋪墊和準備。三是歧異較少,目前看,這個設想不涉及政治性敏感問題,與兩岸的相關規定沒有衝突和矛盾,也不存在較大的人為障礙。

  如何加快商簽兩岸文化交流框架協議,對此他建議一要兩岸協商適時設立文化問題專門委員會和互設文化辦事機構,由於商簽文化交流協議領域廣、範圍大、項目細、時間長、程式繁雜,全部由兩岸“兩會”承擔顯然不現實,宜設立政府授權、雙方專家參與的專門委員會來具體商議。同時,鼓勵兩岸民間文化團體互設辦事機構。二要仿傚ECFA,先談框架,後充實補齊細則。考慮到文化也具有一定的意識形態色彩,故可仿傚商簽ECFA的辦法,先謀定框架,後商量細則。框架可包含相關協議的主要原則、理念,以及協商的階段、進程、時間表等。三要通過大力推動落實具體的文化合作交流項目,將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推向深入。一是共同整合經營“孔子學院”與“臺灣書院”。目前大陸已在世界各地設立了300多個“孔子學院”。臺灣從2010年起也開始在境外設立“臺灣書院”。兩者都意在傳播中華文化,功能、內涵基本相同。建議雙方友好協商,實現資源整合、共同管理,形成合力。二是共同致力於中華歷史文化的研究。建議兩岸史學界專家學者共同成立中華歷史文化研究機構,共同舉辦中國歷史文化源流及趨勢研究方面的論壇;把兩岸文博單位及民間的文物史料資源充分利用起來,合力發掘、考證、研究,在取得學術成果的同時,為增進兩岸文化認同拓展新的空間。三是共同打造文化交流合作精品。積極辦好“兩岸民間藝術節”“兩岸非物質文化遺産月”“兩岸文博會”“兩岸圖書交易會”等重要活動,並籌辦抗戰文化、中華復興之路等高水準論壇,弘揚中華文化的精髓與時代精神。四要營造有利於文化交流合作的寬鬆環境。落實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共同維護兩岸文化市場秩序。擴大兩岸出版物貿易和版權貿易,拓展廣電媒體交流,加強數字新媒體合作。促進兩岸文化創意産業探索整合,提升整體競爭力,共同拓展海外市場,擴大中華文化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春陽 特約記者 李慧 賈永輝 攝影報道) 

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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