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到政府工作報告的修改意見,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説“自己眼前一亮”。
他注意到,報告有9處重要修改。其中第8處的修改意見是:報告第三部分“2012年主要任務”中,“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一段,在“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一句後面,加上了“健全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
“健全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這句話在文件列印時被加粗加黑。趙林中指著這句話,提高嗓門對記者説“加得好!”
在趙林中看來,雖然增加的只有12個字,但説明中央政府在做好群眾工作的認識上和代表們有共識,重視和尊重民意。
正如溫家寶總理在解釋這樣的修改原因時説的,健全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是為了“充分反映民意,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在過去幾天的討論中,提起信訪,代表們總是有説不完的話:“為什麼信訪、不信法?為什麼信上、不信下?”……
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朱勇説,修改前的政府工作報告在提到信訪工作時,只有“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這幾個字。
討論中,很多代表認為,當前基層社會矛盾比較複雜,群眾還有許多不滿的情緒,僅僅説“改進和加強”,力度還不夠,不足以疏導群眾的不滿情緒。有不少代表認為,應該將“健全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在擔任安徽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前,朱勇在安徽省信訪局做了4年局長。在他看來,一些群眾陳情,有的確實是政府工作沒做到位,或者是政府也做了工作,但群眾還不滿意,還有困難。群眾的不滿和困難需要有一個渠道來疏導、反饋,得有人聽他們的不滿和困難,繼續解決群眾的難題。所以要建立一套機制,讓群眾暢通地表達他們利益訴求。
朱勇説,代表們的這個意見被採納,説明政府重視自身存在的問題,並且承諾要建立解決問題的渠道。
趙林中也認為,與修改前只有“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相比,新增加的12個字預示著政府在原有信訪工作的基礎上,還要有新的機制和舉措來維護群眾的權益。
趙林中説,既然政府有決心提出要建立渠道讓群眾表達訴求,那麼之前就應該做大量的基礎工作,研究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真正做到老百姓的難處有人聽,有人管。
5年來,趙林中向大會提交的建議中,總有一條是推廣“楓橋經驗”。作為公安部特約監督員,趙林中的一個聯絡點是浙江省諸暨市的楓橋鎮。從上個世紀60年代起,楓橋就形成了一套解決群眾矛盾的機制——“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在趙林中看來,這套經驗至今還在發揮作用,核心就是基層政府要建立渠道聽取群眾意見、化解群眾矛盾。
此次大會期間,朱勇專門提交了一份關於加強社會管理的建議,特別提到如何化解群眾的不滿和矛盾。
朱勇建議,司法部、國家信訪局等部門要推動建立健全大調解組織網路,整合有關方面力量,組織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
朱勇還建議,應該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推動勞資糾紛、交通事故、醫療糾紛、環境保護、安全生産、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的矛盾化解工作。解決好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調解隊伍、調解平臺建設和經費保障等實際問題。防止因決策不當産生社會矛盾,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在朱勇看來,新增加的12個字意味著政府要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建立正常的溝通制度和聯繫渠道,及時了解群眾訴求,防止因投訴無門而向社會轉嫁和宣泄。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鹽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成志説,改革進入攻堅階段,社會矛盾比較突出,各級政府也很重視信訪工作。解決群眾的難題,各級政府一定要按法律辦事。雖然中央政府提出健全群眾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但在實踐中,各級政府的認識可能還有待逐步提高。
朱勇也認為,各級基層政府要把解決人民的訴求當做大事來抓。
馬志成説,做群眾工作就不能站在群眾的對立面,要換位思考。就像中央一直強調的,“我們發展一切為了人民,為了人民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