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引進海外頂尖人才為宗旨的“千人計劃”,讓全社會對引進海外人才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程度。各省市區和科研院所等紛紛積極響應,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産業結構調整的需要,相繼出臺了各地方“千人計劃”引進的具體辦法。
在這一大力引進人才的措施實施幾年以來,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踴躍回國發展。但同時,申報、評選以及簽約中存在的問題也暴露出來。
“大部分人是誠心誠意回來發展的,但同時也有些‘千人計劃’入選者長期處於徘徊和觀望狀態,遲遲不與單位正式簽約,也沒有相關規定可以取消他們的資格,造成了佔著國內名額但還在國外工作的狀態。”中科院院士邢定鈺委員在接受《科學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更過分的是,其中一些人把入選“千人計劃”當成提高“身價”的砝碼。邢定鈺説:“他們腳踏兩條船,不想放棄國外的工作,又想把國內的名額佔住。一些人拿到了名額,就去要求國外的教授給自己提高待遇。這樣的人是做不好事情的。”
對此,邢定鈺認為,沒有履行簽約的“千人計劃”入選者,中組部應給出一個時間段,過期還不簽約,應取消其資格和名額。
南京航空航太大學教授黃因慧委員坦言,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這方面總體上仍處於政策及制度建設的完善階段。
“千人計劃”主要圍繞國家發展戰略目標,計劃在2008年後的5~10年內,在國家重點創新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中央企業和國有商業金融機構等,引進2000名左右海外高層次人才回國(來華)創新創業。
根據相關要求,“千人計劃”引進的人才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歲,並在國外享有一定的學術地位。
邢定鈺打了個比方:體育比賽有教練員、運動員、裁判員之分,教練員固然很重要,但選好運動員,是取得好成績的必要條件之一。“人才引進的重點應該放在青年人身上。而現狀是,我們引進了一批‘教練員’,他們已經過了創業高潮期,真正發揮的作用有限。而有潛力的青年人由於資歷等原因,很難入選。”
對此,黃因慧委員認為:“目前各地引進海外人才,存在重領軍型、雙創類,輕團隊型管理類偏向。”應該細化政策措施,對引進海外領軍型人才、高層次人才、“潛力型”人才提供分層次、分階段靈活的政策支援。放寬現有優惠政策對資歷、年齡的要求,加大對年輕人才、非知名院校人才和企業創新人才的支援。
“當然,我對目前引進人才還是十分贊成的,只是工作應該更踏實一點,不能去追求數量,而應該追求品質。把那些誠心誠意回來發展的人引進過來。”邢定鈺坦言。
此外,對“千人計劃”評審過程,邢定鈺認為應更加嚴格。
“現在是各單位申報後,通過教育部或科技部組織一批專家評審打分,再報到中組部,之後再請一批專家打分。”邢定鈺認為,這種會評的辦法聘請的專家數量有限,知識面也有限,並且專家只是同行的“大專家”,而不是“小同行”。相比之下,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的評審過程則更為嚴格。
據了解,目前入選“千人計劃”並回國的優秀人才,中央財政給予每人1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補助。各單位根據其在國外的工資水準,給予相應水準的待遇。目前來看,已回國的“千人計劃”入選者年薪在60萬~100萬元之間。
“在待遇問題上,我也贊成給他們較高的待遇,但時段不能太長,也應該有個期限。”邢定鈺認為,由於經濟發展水準和消費上的差異,給予這批人5~10年與國外相同的薪資水準是合理的,但他們也應逐漸融入國內,高水準的待遇不要永遠持續下去。(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