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保障性住房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通過梯度消費逐漸改善住房條件,解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及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等“夾心層”群體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近年來,隨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普遍得到較大改善,但是公共租賃住房還遠遠滯後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發展。2010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聯合製定下發了《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但截至目前的情況來看,部分省市公租房建設進展仍比較緩慢,有待於進一步推進。公租房發展進程中也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地方政府動力不足,優惠政策需要貫徹落實。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往往熱衷於舊城改造和房地産開發,而對發展公共租賃房缺乏積極性。不少地方公租房規劃不夠嚴謹,對於已經出臺的公租房優惠政策還大多處於解讀階段,應儘快制定實施辦法並貫徹執行,把支援公共租賃房發展的口號落到實處。
2、基礎性工作滯後。一些地方沒有設立專門從事公共租賃住房投資建設和租賃經營管理的運營機構和投資融資機構。地方個人信用制度、收入申報制度及住房檔案未能普遍建立、應用,基礎資訊缺失。
3、投資主體缺位,地方財政壓力大,資金匱乏。對於公共租賃房建設,我國當前主要還處於政府包辦、單打獨鬥的階段,社會參與程度較低,各類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和經營公共租賃住房的積極性遠未被充分調動起來,社會融資困難。而作為公共租賃房投資主體的地方財政面臨著重重壓力,政策支援有限,房源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