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減少政府投資行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建議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後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各級地方政府的稅收收入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預算外收入也隨之快速增長,這使得各級地方政府能夠支配和使用的資金較之以往顯著充裕。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加上各地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熱度不減,許多地方政府往往熱衷於“出大手筆”,大量的政府公用資金投向營利性的能源、交通、公用設施等建設項目。應當肯定的是,政府投資于這些項目,確實能夠起到改善地方基礎設施、優化經濟發展條件、創造就業機會等眾多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其他資金所不可替代的。但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過度的政府投資行為也會造成許多弊端,長遠來看甚至會對我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起到負面效應。
當前各地政府投資行為所造成的弊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政府投資效率相對低下,浪費較大。應該説,相對於民間投資而言,政府投資的資金使用效率低下是一種必然的現象,在世界範圍內亦是如此。政府資金使用者的利益,與資金的使用收益並無直接的利益關係,因此必然無法與民間投資那樣,做到斤斤計較、精打細算,造成效率低下,重復建設嚴重,浪費嚴重。而且,由於政府投資巨大,必然導致政府財政收入與支出的矛盾,當前企業和老百姓的稅收負擔已經十分沉重,並且仍有繼續加重的趨勢,如果繼續加大政府投資,必然導致老百姓的稅收負擔進一步加重,這有違中央一再強調的改善民生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