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寧就此提出五點建議:
一、 完善公共財政體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更多的資金投向基本公共服務和公共産品的供給,逐步提高政府對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能力。在“十二五”期間及以後更長一段時間,對於政府公共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例及逐年增長的幅度,應作出剛性規定,為社會事業發展和實現“保基本”提供強有力的財力支撐。
二、 加強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的管理,改變“管錢”、“管項目”的做法,把工作重點放在科學規劃、制定規則、完善政策,為社會事業的發展營造公平、順暢的環境。
三、 改革公共服務和公共産品供給模式,通過政府招標採購、特許經營、合約出租、政府參股等形式,將原來由政府承擔的部分公共服務職能分由市場主體承擔。
四、 開放經營性公共服務市場,清除社會資本進入障礙,營造有利於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環境,打破傳統公共産品生産、供給的壟斷狀態。
五、 建立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合作關係,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通過稅費減收、財政轉移支付等多種形式,推動和引導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基本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