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國家民族未來加快振興學前教育
全國政協委員、民進江蘇省主委、江蘇省政協副主席 陳淩孚
孩子是民族與國家的未來,為孩子提供優質的幼兒教育就是在為我們的國家構築財富,為中華民族儲備人才。長期以來,相比于發達國家甚至是一些發展中國家,我國的學前教育都十分落後。具體表現為四個方面:
其一,能夠接受到專門學前教育的幼兒比例極低。全國範圍內的幼兒入園比率不到40%,有一大半以上的適齡兒童被關在學前教育機構之外,特別是西部省份,個別地區幼兒入園率甚至不足5%。“入園難”、“入園貴”已成為群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其二,政府投入嚴重不足。至2010年底,我國學前教育的政府投入僅佔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1.3%,這不僅跟發達國家高達10%的比例差距甚遠,也遠遠落後於包括非洲國家在內的3.8%的世界平均水準。
其三,師資水準普遍偏低。以江蘇省為例,合格的幼教專業畢業的幼兒教師不到10%,達到“兩教一保”的幼兒園不足三分之一。更糟糕的是,其中還有個別缺少愛心、責任心和教師專業資格證的幼兒教師。這些人非但不能給孩子好的教育與養護,甚至會給孩子帶來身心上的危害。過去一年裏,發生的“扇幼兒耳光”、“用針刺傷孩子”、“用熨斗燙孩子”等幼兒教師傷害孩子的惡性案件,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其四,幼兒園教學水準良莠不齊,孩子無法公平地接受早期教育。優質價低公辦園主要服務於權力人群,優質價高民辦園主要服務於高收入人群,廉價園保障不足,非法園安全隱患嚴重。同時,許多私立幼兒園為追逐利潤、吸引家長,只注重硬體設施,看上去很美,卻不能給孩子提供科學、適宜的幼兒教育。
上述現象已引起中央領導與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以“國十條”為代表的、旨在改善我國學前教育的文件和措施相繼出臺。然而,我們認為,若要真正振興我國學前教育,就必須切實解決以下四個問題:
一、進一步提升學前教育在民生發展中的地位。現有文件,包括“國五條”、“國十條”在內,更多地著眼于解決前面所列舉的令人堪憂的問題。這一做法雖然不錯,但就學前教育所具有的重要價值而言,還遠遠不夠。我們必須真正地將學前教育視為與“國家財富築造”、“民族人才儲備”密切相連的民生大計。
其理由有二:就世界範圍而言,研究表明,學前教育階段的投資和回報率為1:17以上,是社會發展中回報率最高的教育事業,因而直接關係著國家的富庶與國民的安康;就我國國情來説,獨生子女的家庭模式使得學前教育已經成為人民群眾關注的焦點,提供優質學前教育是最得民心、最順應民意的政府行為,直接關係著和諧社會的構建與發展。
二、進一步增加財政投入,合理規劃使用學前教育經費。政府必須明確學前教育的公益屬性並承擔起發展學前教育的重任,建立“政府主辦、社會參與、公辦為主、民辦補充”的辦園體制。各級政府必須建立學前教育財政專項經費機制,明確學前教育經費在當地教育事業發展經費中的比例,建立生均公用經費制度,最大限度提高投入額度。同時,也要鼓勵興辦優質的民辦幼兒園。
三、重視幼兒師資培養,提高幼兒教師素質。學前階段是人的一生中發展最為迅速的時期。相比于中小學生,學前兒童身心發展具有很多特殊性,因而學前教育教師必須是經過專門教育的人員才可勝任。“國十條”提出“中小學富餘教師經過培訓合格後可轉入學前教育”只應作為應急措施。從長遠看,應高度重視幼兒師範院校建設,提高幼教專業畢業並取得幼兒教師資質的教師在幼兒教師中的比例,提升我國幼兒教師素質。應參照小學教師績效工資標準,建立幼兒教師最低工資標準,建設並穩定一支高素質幼兒教師隊伍。
四、明確政府主辦幼兒園的定位與管理,嚴格做好品質評估工作。政府需要主辦、發展保障型幼兒園,最大限度地為民眾提供普惠性的、滿足民生基本需要的幼兒教育。對民辦幼兒園,各級政府也應採取相應政策,鼓勵其正向、積極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