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吳晶 劉暢 孟娜)10日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公佈了過去五年中國與腐敗作鬥爭的實績,稱在此期間立案偵查貪污受賄十萬元以上、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案件35255件。
報告説,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929人,其中廳局級930人、省部級以上35人。大案、要案佔立案數的比例分別從2003年的46.8%和6.3%上升為2007年的58.3%和6.6%。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同日透露,五年來共審結貪污、賄賂、瀆職案犯罪案件12萬件,同比上升12.15%。
這提醒著人們一個事實:中國反腐鬥爭力度進一步加強,同時,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
溫家寶總理5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特別要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和缺乏制約的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慕平説:“雖然打擊腐敗的種種舉措在起著重要作用,可以遏制腐敗的繼續上升和蔓延,但腐敗現象仍然令人心憂。”
慕平説,就北京而言,近3年來,大案、要案處於上升態勢,犯罪金額有所加大。北京每年查處的職務犯罪案件都在數百件。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也坦言,在當地,腐敗案件已由前些年的貪污多、受賄少轉向以受賄為主。由於受賄發生的形式是一對一的,導致群眾舉報的案件線索下降,查辦的難度也在不斷增加。
外界注意到,中國的腐敗正在呈現新的形式和特點。

3月1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新華社記者鞠鵬攝
慕平説,腐敗在一些行業成為“潛規則”,導致“串案”、“窩案”增多。高發地帶主要有房地産、醫藥購銷、圖書購銷、城鎮建設開發等。
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安徽省紀檢委黨風室主任陳清海認為:“這些行業領域之所以容易産生腐敗,是因為相應的行政管理部門權力過於集中,是一個重要原因。”
中共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高新民認為,腐敗是伴隨著社會轉型而出現的,即當改革深入到某一領域,而該領域改革不到位、監管沒跟上時,該領域往往成為腐敗高發區。
例如,在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的初期,價格雙軌制使得倒賣批文成為腐敗的重要手段;上世紀90年代,國家對某些商品實行控制,部分海關人員參與走私一度成為腐敗的突出現象;當高速公路在全國迅猛發展、房地産成為熱門賺錢行業時,這裡也出現了腐敗的陷阱。
“因此,腐敗與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制度環境等問題都是相關的。”高新民説,“必須把反腐敗工作融入改革。”
敬大力説,改革在創新,反腐也需要創新。中共提出的“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就是反腐制度的創新設計——更強調防患于未然,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慕平説,黨提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就是要建立透明、公開、公正的行政管理機制,使權力沒有空間可以“尋租”,使所有資源都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參與公平競爭。
陳清海説,如果醫院的藥品採購在網上公開招標,由專家進行評估,誰好用誰的,企業就用不著賄賂誰。中國不少地方已嘗試設立招標局,為土地、工程、採購等招標項目統一規定工作程式。
近年來,有著80多所大學的湖北省武漢市因多所大學內出現腐敗案件引人關注。有著百年曆史的武漢大學也在學校擴建、資産倍增的過程中出現了3名腐敗幹部。學校黨委書記顧海良説:“他們就是在創新的管理制度中被發現的。”
武漢大學2003年建立了防範重大風險的學校管理機制:建立招投標和審計制度,在重大項目上由集體決策;成立獨立的國有資産管理公司;設立學術委員會和教授委員會,把學術資源和行政資源分開,形成雙向互動的監督機制;對招生、基建、財務等重要崗位實行3至4年的輪崗制。
“校務公開了,任何事也不能一個人説了算。”顧海良説,“改革發展越快,越需要制度作保障,越需要加強對腐敗的認識。”
事實上,中共反腐敗的鬥爭始終伴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進程。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就通過了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被認為是反腐敗的重要舉措。
“改革開放能取得今天的成就,也得益於不懈的反腐鬥爭。”慕平説。
高新民認為,中國目前進行的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中就內含著預防腐敗的制度設計,比如,使權力結構既相互制約又形成合力;政府職能進一步轉向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推行善治,提高公共財政管理的透明度,推行問責制,建設責任、透明、法治、服務型政府。
令外界矚目的一個積極信號是,2008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創造條件讓人民更有效地監督政府”。
慕平説,考驗執政黨能力最主要的指標之一,就是領導經濟發展和反腐敗的實效。中國一方面正在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越來越規範,另一方面也要形成“有權就要受監督”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