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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視點:讓百姓享有更多民主權利

  時間:2008-03-04 11:03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4日電(“新華視點”記者李柯勇、許雪毅、萬一)“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工人農民多了,這是擴大百姓民主權利的又一個明顯例證。”首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湖北農民朱建華説。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近年來,百姓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程度日益加深,在越來越多的公共事件中,政府與民意之間的良性互動關係正在形成。參加今年兩會的代表、委員認為,應進一步創新機制,完善法制,為百姓享有更多民主權利創造條件。

    讓百姓聽到真正想聽的

    不久前,昆明市公佈領導幹部電話一事引發輿論熱議。有人拍手稱好,有人斥之為“作秀”。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認為:“即使是作秀,只要能堅持下去,就值得讚賞。無論從政府廣開言路的角度,還是從滿足百姓知情權的角度看,此舉都具有破冰意義。”

    “保障人民的知情權是發展民主政治的前提。”全國政協委員呂建中説,只有把領導幹部的工作情況盡可能透明地擺在人民面前,才能真正讓監督權利回歸民眾,提高領導幹部的服務意識和自律意識。

    全國人大代表戴仲川認為,2003年非典後,及時公開資訊,成為我國處置公共危機的通行做法。近年來,我國政府資訊透明度有了很大提高,出臺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一些地方通過網路定期披露政府工作,都可圈可點。

    但是他同時指出,這些好的舉措在實際執行中卻常常走樣。有的部門把新聞發言人制度變成擋箭牌,大家不想知道的,大説特説;大家都想知道的,無可奉告或者答非所問。政府披露什麼、披露到何種程度,應該站在百姓的立場,儘量為百姓解疑釋惑。否則,謠言四起,反而不利於政府做工作。

    多位代表委員注意到,目前,百姓與部門、企業之間的資訊不對稱,仍是一些地方存在的問題之一。一些地方出現的政府採購暗箱操作、企業改制國有資産流失、房價不正常上漲、一些腐敗案不能及時發現等等都可由此找到源頭。

    “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是很有現實針對性的。”戴仲川代表説。

    讓百姓充分表達利益訴求

    “這次來北京,我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把農民工兄弟姐妹們的心裏話帶上人民大會堂。”上海市歷史上第一位農民工全國人大代表朱雪芹説。她所提建議的主要內容是呼籲加大農民工醫保和社保力度。

    三位農民工首次當選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被認為是拓寬百姓表達渠道的一個標誌。

    “這兩天,我看見很多報紙用較多版面報道基層代表的意見,這説明老百姓的聲音越來越響了。”朱建華代表談到他的感受。

    戴仲川代表則看到了網路的巨大作用:“現在中國的網民好幾億,人數越來越龐大,各級政府都在發展電子政務,擴大人民的表達權。一些部門通過門戶網站徵集民意。網上的各類部落格也讓百姓有了更大的發言空間。”

    代表、委員同時指出,現有的表達渠道,深度和廣度與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全國人大代表章聯生發現,有些地方公佈了信訪、舉報電話,但是形同虛設,沒人值班,電話沒人接。很多“市長熱線”都是值班員在接聽,“市長熱線”沒市長。這位農民代表説,正常表達意見的渠道不暢通,群眾就會尋求不正常的訴求渠道。

    全國人大代表呂忠梅説,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目前我國公眾在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參與水準還比較低。以環保為例,儘管我國公眾參與環保事業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有很大的進步,但在現行法律中只有抽象、原則性的規定,還沒有形成一項具體的、有保障措施的制度。

    要讓百姓在各項社會事務中真正説得上話,僅靠一些“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臨時性措施是不夠的,必須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安排。接受記者採訪的代表、委員都表達了相同的觀點。

    讓百姓説了不白説

    來自福建的章聯生代表談到去年廣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廈門海滄PX事件。他認為,廈門市政府以開明態度應對公共危機,努力創造一個民眾與政府、企業平等對話的平臺,達到了“多贏”的效果。這種充分尊重民意的做法值得各地政府借鑒。

    近年來,社會輿論對政府決策的影響越來越大。從去年開始,國務院在每次全國兩會召開之前都要專門召開基層群眾代表座談會,就《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聽取普通百姓意見。

    然而,多位代表、委員對目前公眾參與公共政策的主要形式——聽證會制度提出批評:“現在的聽證會多數還是‘逢聽必漲’,由於公開性不夠、公眾參與人數不足、缺乏代表性等問題,多數聽證會的結果並不利於消費者。”

    呂忠梅代表講了一個例子。去年,有一個城市在居民小區附近建設垃圾焚燒場曾引發強烈爭議。此前建設方在論證時也組織過“民意調查”,竟然只發放100份調查表,收回85份。“民意調查”的結果是同意垃圾焚燒項目的居民佔71%。這引起小區居民的強烈不滿。

    “保護百姓民主權利,我們不是沒有法律制度,卻常常在執行中扭曲變形。”呂建中委員舉例説,在勞資糾紛中,面對企業主,普通勞動者經常處於被動地位,幾乎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能力。計程車司機生存環境差、農民工工資拖欠等等都是此類問題的反映。

    “很多事情,也請老百姓參與了監督,但效果不佳。一是‘説了也白説’,被監督者只是口頭表態,付諸行動的不多。二是不能實現同步的有效監督,往往都是在事情發生以後公眾才知曉。”全國人大代表彭富春説,保障人民民主權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編輯:賀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