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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社評:“貪官懲處難”的背後……

  時間:2008-03-02 09:21    來源:工人日報     
 
 

  在某些地方和部門,經過貪官多年“苦心經營”,業已營造了一種不正常的氛圍和小環境———一些人對於腐敗的認識,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不以為醜、反以為美,不以為惡、反以為善,已經到了麻木不仁、聽之任之甚至“力挺”的程度。這是非常可怕的

  據新華社2月24日報道,陜西省靖邊縣林業局原局長高玉川在擔任新城鄉黨委書記時,就因貪污農民扶貧款8萬餘元被當地農民舉報。然而高玉川不僅沒有受到查處,反而被調任縣林業局局長。當地農民不服,繼續到縣林業局討要扶貧款,並多次到縣委、縣政府和榆林市檢察院反映問題。在此期間,一些林業局幹部也舉報高玉川動用上千萬元植被恢復費大興土木、毀林為其親屬辦沙場等問題。在榆林市檢察院認定高玉川貪污8萬元的情況下,當地有關部門還為他辦理了取保候審。此後,他不僅繼續擔任縣林業局局長、縣人大代表,而且對檢察機關傳喚置之不理。

  無疑,這是一起典型的貪官難懲處案件。放下高玉川身為“問題幹部”卻能順利調任林業局長的事不説,單從高玉川“花錢消災”與告狀農民達成協定,到超期“享受”取保候審長達3年之久,再到縣公安局出具偽證、一審法院未經嚴格核查就做出免予刑事處罰判決來看,其中的曲折離奇著實令人感喟。難怪新華社記者在報道中多處使用了“令人費解”、“令人吃驚”、“又是怪事”的措辭。貪官懲處難,暴露出的問題性質不可謂不嚴重。不難想像,倘若沒有上級檢察機關的督辦嚴查、緊追不放,這起案件很可能會不了了之,高玉川也很可能會在林業局長的位子上繼續逍遙下去。倘真如此,國家法制的尊嚴何在?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剷除腐敗的信心何在?

  貪官懲處難,反映出某些地方對腐敗違法犯罪的監督與懲處存在漏洞。與高玉川貪污案件曲折離奇的查處過程相關聯,此案所涉及的司法機關違法違紀、不依法辦事和司法不作為等問題也相當突出。正如陜西省政法委有關人士分析:高玉川案件暴露了一些基層領導幹部包括政法幹部法治意識相對淡薄,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存在講人情、講義氣、不堅持原則、不依法辦事的現象。

  貪官懲處難的背後,是一些部門的一些人員沆瀣一氣。在高玉川險些逃脫刑事處罰的背後,是由一系列“保護傘”相連接所構成的“保護鏈”。在高玉川貪污案終審判決之後,陜西省政法委調查組進一步調查了此案辦理過程中榆林市縣公檢法系統相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根據調查結果,榆林市對15名相關人員作出了處理。

  問題在於,這些對腐敗犯罪的性質及後果都瞭如指掌的司法人員為什麼心甘情願地充當貪官的“保護傘”?很重要的一點,在某些地方和部門,經過貪官多年“苦心經營”,業已營造了一種不正常的氛圍和小環境———一些人對於腐敗的認識,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不以為醜、反以為美,不以為惡、反以為善,已經到了麻木不仁、聽之任之甚至“力挺”的程度。這是非常可怕的。

  正如報道所説:高玉川案件最終得到依法處理、相關違紀人員受到追究,再次表明瞭黨和政府反腐的決心和力度,它是對腐敗分子的震懾,也是對執法人員的一次深刻教育。(評論員郭振清)

 
編輯:齊曉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