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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時間:2008-02-27 16:41    來源:人大新聞中心     
 
 

 

  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一方面是討論國家大事,為國家的發展獻計獻策;另一方面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作出評價,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因此,需要代表認真地參加會議審議,積極地發表審議意見,不辜負人民的重托;也需要從黨和國家大局出發、實事求是地提出建議和批評。代表們中肯的審議意見,推動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開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各項工作的不斷進展,離不開全國人大代表的支援。為進一步審議好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代表可以著重把握以下幾點:

  (一)做好審議前的調查研究

  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就是全國人大代表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報告的工作,發表意見、提出建議、作出評價。需要了解大量的事實,掌握充分的材料。“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因此,每次全國人大會議之前,全國人大代表起碼要做好兩項工作:一是無論是參加人大常委會組織的集中視察、代表小組開展的小型視察、代表的持證視察,還是代表在聯繫人民群眾的過程中,注意了解和蒐集人民群眾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建議的有關材料;二是全國人大代表分佈在全國各地、工作在各行各業,代表在自己參加的生産、工作和社會活動中,認真了解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職責的有關情況和材料。只有了解真實的情況,掌握豐富的材料,在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時,才能有言可發,有話可説;審議意見言之有物,有的放矢。

  (二)審議過程中充分發揚民主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和國家機構組織活動的基本原則,也是我們優良的工作作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民主的政權組織形式,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本身就是民主的會議,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討論決定國家大事,對國家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場所。憲法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在全國人大各種會議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因此,必須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同時,每個人大代表也應該抱著不辜負人民重托、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政治熱情,認真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有意見都講出來,贊成的,反對的,滿意的,不滿意的,建設性的,批評性的等,都可以講。正如彭真委員長曾經説過的,即使不正確的意見,講出來也往往對別人有啟發,可以促使別人思考問題,從中引出正確的意見來。

  (三)實事求是、客觀全面地發表審議意見

  實事求是,是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活的靈魂,也是我們黨一貫倡導的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和最根本的工作方法。我們黨向來提倡,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都要説真話、鼓真勁、辦實事、收實效,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全國人大代表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是討論決定國家大事,是代表人民對國家事務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必須實事求是。這就要做到客觀全面地看問題,一方面,客觀地看待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充分肯定成績,嚴格指出不足,不主觀作判斷;另一方面,全面評價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不能用成績掩蓋不足,也不能以不足否定成績,不片面下結論。

  (四)從黨和國家大局出發進行審議

  鄧小平同志曾指出,發展是硬道理。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我們黨和國家當前和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全局性工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最根本的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産力。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就要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就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結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和人大工作的特點提出審議意見;提出的審議意見要服務於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事業的發展,有利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

  (五)把審議工作報告與反映人民群眾的意願結合起來

  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一切工作都必須以人民的利益為重。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人大代表是人民選舉産生的代表,必須維護人民的利益,關注人民的生活,反映人民的聲音。因此,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就要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監督等工作是否維護了人民的利益,是否關注了人民群眾的生活;全國人大常委會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是否反映了人民的心願,是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工作在各行各業,分佈在全國各地,他們生活在人民群眾之中,最了解人民群眾的疾苦,對人民群眾關心和關注的問題也最有發言權。

  (六)把審議工作報告與評價常委會的工作結合起來

  工作報告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文字表現方式,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實際工作相比較,是形式和內容。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目的,是準確地評價常委會的工作,進一步推動常委會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因此,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必須與評價常委會的工作結合起來。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內容要認真閱讀,但不能僅僅以常委會工件報告的內容看待和評價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常委會的工作主要是兩方面:一是履行職權的情況怎樣,二是為履行職權開展的工作如何。要通過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和有關材料的分析,結合了解和掌握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實際情況,準確地看待和評價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同時,全國人大代表的審議意見無論是建設性的還是批評性的,也不能僅僅是工作報告如何修改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常委會工作做了什麼、做得怎樣,工作部署是否得當、如何改進等。

  (七)把審議工作報告與上一年工作報告結合起來

  上一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一般在總結一年工作的同時,還提出下一年工作的任務和具體工作安排,有時還針對上一年工作的不足提出一些改進的措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經全國人大代表審議後,一般都要由全國人大會議通過表決形成一個決議,對常委會過去的工作作出評價,對下一年的工作提出要求。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就要結合上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和全國人大會議關於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看一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過去的一年是否按照工作報告中的安排和決議中的要求去做的,是否完成了常委會工作報告和決議提出的任務,對上一年提出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改進得怎麼樣。進而提出審議意見,表明對常委會工作報告和實際工作的態度,及進一步改進的措施。

  (八)把審議工作報告與行使代表的其他權利結合起來

  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有權提出詢問,向有關機關和部門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等。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代表可以根據情況把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運用起來。不清楚的問題可以詢問,不滿意的事情可以通過一定方式進行監督,有建設性和批評性的意見可以提出議案和批評、意見和建議,使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審議更有品質。

 

 
編輯:賀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