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區受損商戶及其員工可享受生活困難補助金

時間:2008-04-18 14:22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蘭州4月18日電(記者朱國亮)記者從甘肅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了解到,從4月份起,甘南藏族自治州打砸搶燒暴力事件中關閉受損的商戶及其員工可享受生活困難補助金。

  受西藏自治區拉薩“314”事件的影響,甘肅甘南州一些地方發生了一系列由極少數不法分子煽動、製造的打砸搶燒事件,對這個州的瑪曲、夏河、碌曲、卓尼、合作等市縣公私財産造成了巨大損失。

  針對不少商戶財産受損,其員工生活困難的問題,甘肅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研究出臺了在恢復生産經營期間的有關社會保障優惠政策,確定從今年4月起,對關閉受損商戶及其員工可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發給生活困難補助金,最長期限為12個月。生活困難補助金可在縣級結余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縣級無結余的可在州級結余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受損商戶及員工的確定、享受條件及申領程式,由甘南州勞動保障局確定。

  另一項優惠政策是,對在事件中受傷的參保職工和城鎮居民的醫療費用,可分別在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照州、縣的有關規定報銷,具體程式和辦法,由甘南州、縣勞動保障局確定。城鎮職工及居民醫療保險原本主要保疾病,但由於此次事件特殊,甘肅省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後出臺了這項優惠政策。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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