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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各類地區漲幅均超12%

時間:2010-01-26 12:04   來源:揚子晚報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月23日向社會宣佈,經江蘇省政府同意,江蘇從2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據測算,此次調整各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漲幅都超過了12%。調整後,江蘇省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水準已經和上海、杭州等地基本持平。

  一類地區上調110元

  具體調整標準為,一類地區從850元上調到960元,二類地區從700元上調到790元,三類地區從590元上調到6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從7.2元調整到7.8元,二類地區從5.9元調整到6.4元,三類地區從5.0元調整到5.4元。一類、二類、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較調整前增長了12.95%、12.86%、13.56%。

  據了解,一類、二類和三類地區由各省轄市自行規定。但是,本次需執行的全省各市、縣(市、區)執行最低工資的類別,目前還沒有公佈。各市、縣(市)人民政府,將在規定期限內向社會公佈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費不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也不包括個人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這是江蘇時隔兩年後再次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人士表示,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近年來部分企業特別是外向型企業生産經營面臨嚴峻挑戰,江蘇根據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暫緩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由於各項工作措施到位,江蘇不僅在應對挑戰中實現了保增長目標,而且在克服困難中增強了發展後勁。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勞動力市場的重要信號,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作出積極調整,有利於保持工資價位的市場競爭力,增強企業活力,穩定就業崗位。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於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準將起到直接拉動作用。
編輯: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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