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最高人民法院12日發佈《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這兩天,申城的房地産交易市場可謂是門庭若市,不少人都拿著房産證希望在上面加名字。圍繞著離婚後房産分割的問題,社會公眾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和疑惑。然而冷靜思考之後,我們卻會發現,一系列爭議的背後,是感情與經濟的博弈,更顯示出人們對於婚姻的“不安全感”。
誤讀的《婚姻法》新解釋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一齣臺,媒體就“炸開了鍋”,“公婆買房,兒媳沒份兒”成為了許多新聞的標題。但事實上,這無疑對於這次出臺司法解釋的誤讀。事實上,據有關律師介紹,以往的司法實踐中早已有了這樣的判例,此次通過司法解釋的形式出臺,無疑是進一步明確了相關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婚姻法不僅增設了諸多法律責任規定,在法律上具有嚴格的規範性,而且亦包含與立法宗旨相一致的倫理道德觀念,在道德上具有明顯的引導作用,可謂是一部倫理道德性很強的法律。一些人誤讀的不是婚姻法而是婚姻觀。
受冤的上海“準丈母娘”
對於上海的“準丈母娘”,網上有著不少的“非議”。但兒女的婚事就是父母的心事;兒女的幸福,也是父母最大的滿足。上海有句老話叫“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歡喜”,哪位丈母娘不希望女兒得到幸福。雖然我們並不否認有些丈母娘是將物質條件看得過重,但絕大多數的並不能算是“拜金”。
之所以上海的丈母娘如此“現實”,其實與目前上海的高房價是有著密切的關係。不僅是上海的丈母娘,只要是在高房價的地區,丈母娘就幾乎都會在意準女婿是否有房子。這也使得“丈母娘推高房價”成為了房地産商的一句口頭禪。面對著《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臺,一些“準丈母娘”們卻覺得沒什麼不好接受的,反而還能給當她們的正名:沒有哪個父母想把兒女嫁給一套房子的,如果女孩找的是一個真正愛她並且老實的男人,何必要去在意那麼多呢?父母也不會為了一套房子而跟他們斤斤計較,並且結婚的是人而不是房子。
別沒領證就考慮結婚
婚姻的一項重要的社會功能,就是夫妻雙方通過共同打拼,不斷改善家庭的經濟條件,用兩人的汗水、辛勞和互助來積累財富。如果為一套婚房所累,讓婚後生活天天為還貸擔憂,這恐怕不僅是丈母娘不願意看到,也是整個社會所不願意看到的。
對於準備新婚殿堂的戀人以及他們的家人來説,千萬不要在還沒有領證的時候,就考慮離婚了。結婚不是單純的財産結合,更是感情、親情統一,意味著一種責任承擔,既是對本人負責,也是對對方負責,更是對於整個社會負責。金錢固然重要,但如果缺少了精神上的默契,那婚姻將永遠會有缺陷。婚姻中沒有白佔的便宜,也沒有白吃的虧。算得太精,反而有可能使你吃更大的虧。如果你學會了吃虧,或許反而會感受到婚姻的真正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