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張璐) 近期發生的多起校車事故牽動著公眾的神經,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校車安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截至記者發稿,已有近200人在國務院法制辦網站上提交了意見。在新浪微博的熱點話題中,“我給校車提意見”的微博數量超過21萬條。記者發現,網友的建議集中在“車”和“人”兩方面:即校車品質要過關、司機和管理人員要“靠譜”。另外,有網友在微博上就“你支援校車享有更多特權嗎?”發起投票,到晚8點,已有2000余名網友參加,78%的網友投了支援票,其中19%為有車一族。
司機要有責任感
此次草案對校車駕駛人規定了比一般車輛駕駛人更為嚴格的資格條件,包括應有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資格,無飲酒及醉酒後駕駛記錄、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等。昨日,一些網友建議,可聘請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學生家長作為校車司機,認為這樣的校車司機更有責任感,“司機應該有愛心,把坐車的學生當做自己的孩子”。還有網友認為,司機的技術必須好,最好是有多年開車經驗的老司機。此外,大家建議校車一人一座,不能超載。
校車需定期“體檢”
對於校車的外觀性能,一些網友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網友“不六不七”建議校車像警車、救護車一樣安裝警示燈,認為會對其安全性産生作用。網友MEGIRL建議定期舉行校車性能比賽,獲獎的車型有資格供應校車。有網友建議,國家設立統一的校車,統一購買發放到學校,像公交車隊一樣統一管理、統一用車。同時,還有細心的網友認為,校車定期安檢維護十分必要,對草案中“校車需已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乘客責任保險”條款表示支援。
家長比較關心的除了安全問題,還有校車的費用問題。一位網友稱,孩子坐校車的環境改善了,希望乘車的費用不會跟著上調。
■馬上就訪
不同學校學生 應可乘一輛校車
東城區一位中學校長告訴記者,在目前北京的交通環境背景下,校車有一定需求和發展空間,可以減輕家長接送的負擔。條例若出臺是有意義的,但要有配套的細則,綜合統籌安排資源。
她介紹説,當年開通校車時面臨設計線路、運營費用和管理安全等問題。由於該校包含初中和高中,上下學時間不統一,此外還有個別同學參加選修課,因此即便是同一線路的同學統一乘車也不太現實。對此,她希望今後統籌資源,一個片區裏,幾所學校的學生,聯合乘坐一輛校車。
草案規定,學校應當指派隨車照管人員。這位校長也建議,隨車老師不可能採用任課老師,最好是聘請住線上路站點附近的後勤老師或管理老師,避免“南轅北轍”。她認為“隨車老師”的管理責任重大,其編制和補貼問題,也需要明確。
晨報記者 張璐
學校與校車提供方 責任分工難協調
草案要求,學校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防範和急救知識等。對此,本市一所城區學校的負責人認為,學校及校車提供方之間,責任和分工無法協調。“目前,校車租用是一大難處,很多單位因不願承擔風險,而拒絕租車,草案出臺後,校車租用將難上加難。”同時,草案要求對校車駕駛者進行定期培訓有些不現實,校方與租車公司只是租賃關係,租車公司講求效率,很少能有企業員工願意接受定期培訓。另外,校車運營行業標準並未出臺,因此租車公司是否有資格開校車也無從追究。
晨報記者 李佳
校車遲遲不開通 家長自組家庭校車
草案明確,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單位有保障校車安全的責任。要求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校車的安全維護,簽訂責任書,派人隨車全程照管學生等。
記者從本市部分中小學了解到,正是校車安全由誰負責的問題導致一些學校放棄開通校車。今年本市一所示範高中曾計劃開通校車,在本區範圍內接送學生。然而就在學校籌措經費期間,主管部門認為校車安全責任重大,學校不宜負責而叫停了。由於校車遲遲不能開通,一些家長自發組織開起了家庭校車。但是,這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晨報記者 施劍松
■其他建議
過渡期管理
●一是,關於校車購置資金問題,希望進一步落實。二是,關於過渡期學校自備符合標準載客機動車輛的,應當核發校車牌。過渡期結束後,這些車怎麼處置,政府也應該明確。
●在沒有校車的前提下,保證校校通公交也可以,最好減少公務車,沒有配備校車各級領導,禁止換公務車。
禁止私用校車
●千萬千萬不要讓校車私用,今天規定校車有這樣的特權,明天發現車全罩起來,看不清裏面是學生,還是在給朋友搬家!!!!!!!
●還得規定校車不能濫用,比方説7座的車,10座的車其實就是麵包車,學校領導、老師完全可以動用權力當交通工具用。規定只能用於學生的接送,違規的話,交警可以吊扣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