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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評:為校車“優先權”叫好

時間:2011-12-12 14:35   來源:新華網
  陶功財

    國務院法制辦12月11日公佈《校車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校車享有三項優先權。其一,交警應當指揮疏導校車優先通行。其二,校車可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其三,校車停車上下學生時,後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禁止超越。(12月11日《人民日報》)

    面對校車超載等亂象,面對校車事故頻發,此次公佈《校車安全條例(徵求意見稿)》,給予校車優先權,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如何讓這些校車優先權得到保障顯得尤為重要。

    如今,我們的交通法規等法律並未有校車優先權這一説法,儘管《校車安全條例》賦予了校車優先權,但車輛駕駛員是否會遵守?違法了又該如何處罰?等等問題顯然需要理清;如何有效保障校車的優先權,仍值得探究。

    此外,當下的交通氛圍也難以讓校車優先權得到保障。時下,在我們的道路上,開車人不文明行車行為時有發生。在這樣的前提下,校車就算享有優先權也恐怕難以得到保障。君不見,一些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救護車被普通車輛堵著無法前行,或者被普通車輛違規超越等現狀。試想,校車優先權在這樣的現實語境下,又怎麼可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呢?尤其是那一條校車停車上下學生時,後方車輛應當停車等待,禁止超越。如何讓這些優先權深入人心,並且遵照實施,恐怕是值得好好思量的一個問題。

    因此,筆者認為,給予校車優先權是一個牽一髮動全身的系統工程,單一的《校車安全條例》解決不了所有問題,關鍵還得從法律法規的層面配套措施,並積極營造“校車優先、孩子第一”的氛圍,讓校車優先觀念深入人心,讓校車優先權在法律的保障下積極作為。

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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