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是幾乎所有春季節日的綜合與昇華,將清明掃墓與踏青的不同文化主題融為一體,將祭祀先人與中華民族重視孝道、慎終追遠的民族性格聯繫起來,具有豐富文化內涵
有學者認為上巳節的節俗也被合併到了清明節。古時以夏曆三月上旬巳日為“上巳”,《後漢書 禮儀志上》稱這一天“官民皆潔于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病為大潔”。上巳之時,青年男女在野外踏青嬉戲,互相表達愛慕之情,實為古代中國之“情人節”。魏晉之後將上巳改在三月三日。至唐朝,賜宴曲江,禊飲踏青,亦是此意。可見,洗濯踏青、除垢迎新是幾乎所有春天節日的共同特徵。
元代以降,不僅上巳節退出了節日系統,寒食節也已基本消亡。春節之後,大好春季只剩了一個清明節。所以説,清明節是幾乎所有春季節日的綜合與昇華,清明節俗也就具有了更加豐富的文化內涵。
與其他傳統節日不太一樣,由於清明節是融合了“節氣”與“節俗”的綜合節日,因而也是傳統節日系統中少有的依陽曆而確定的節日,節日時間比較固定地在格裏高裏(Gregory)歷即現行西曆每年的4月5日前後。此時正是春暖花開的踏青時節。
清明從節氣上排在春分之後,此時天氣回暖、萬物復蘇、陽光明媚、春風暢拂、草長鶯飛,到處生機勃勃,正是大自然顯露新生的上好時節,也是人們遠足踏青、親近自然的好日子。人類戶外活動的原始意義在於順應天時,以主動的姿態去順應和促進時氣的運作,有助於吸納大自然的純陽之氣,驅散積鬱的寒氣和抑鬱的心情,催動生命的流轉。這些活動大大地有益於人們的身心健康。
唐代開始,寒食與清明並列放假,不同年號分別有四至七天的假期。宋代是生活日趨都市化的時代,也是民俗向娛樂方向發展的時代。為了讓人們能夠在清明掃墓、踏青,特地規定太學放假三日,武學一日。《清明上河圖》反映的就是前所未有的盛世清明。“寒食第三節,即清明日矣。凡新墳皆用此日拜掃。都城人出郊……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樹之下,或園囿之間,羅列杯盤,互相勸酬。都城之歌兒舞女,遍滿園亭,抵暮而歸。”
清明掃墓與踏青,本來是兩個不同的文化主題,宋以後慢慢地融為一體,並不斷地被賦予肯定的文化意義。人們把祭祀先人與中華民族重視孝道、慎終追遠的民族性格直接聯繫起來,認為清明節俗體現了中國人感恩、不忘本的道德意識。其文化意義部分地與西方感恩節有異曲同工之處。
清明節是中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不僅是人們祭奠祖先、緬懷先人的節日,也是中華民族共同體認祖歸宗的紐帶,更是一個遠足踏青、親近自然、催護新生的春季儀式
清明節祭祖掃墓、追念先人功德的活動,與中國文化深層的祖先崇拜、孝的文化之間有著深刻的關係,而這種文化正是中國社會幾千年來得以和諧穩定發展的一大文化支柱,有助於在古人與今人、前人與後人之間建立和諧的代際關係,進而促進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關係,這也是清明節具有強大生命力的民間根基。
清明節自唐宋成為民俗節日之後,在節俗內容不斷擴張的同時,節俗的根本性質雖然沒有發生大的改變,但隨著生産力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演進,較早地出現了由神聖祭祀向世俗娛樂轉化的趨向。這種趨向在都市表現得尤其明顯,清明祭墓成為踏青春遊的假日時光,墓前分享祭品的習俗變成了郊遊的野餐。
無論從起源還是從其流變中,我們可以歸納出清明節的兩個象徵意義,一是“感恩紀念”,二是“催護新生”。對祖先與先烈的追悼與祭祀是傳統社會民眾生活的重要內容。時至今日,祭祀先人仍為中華民族民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年清明時節,不僅故地親人要上墳祭掃,大批旅居海外的華人、港澳臺同胞也紛紛趕回故土,祭奠祖靈。
黃帝陵、軒轅廟、炎帝陵等作為中華民族的共同祭祀點,每當清明時節,民族親情都在這裡匯聚,海內外華人總是能從祭祀的儀式中體會到血濃于水的同胞親情。而民間傳説中的介之推與晉文公的故事,則是典型的感恩故事,我們可以、也應該借助於這些節日故事,提倡感恩情懷,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提高國民的文明程度。
因為清明時節正值春光最好,自古就有清明踏青的傳統,人們常常闔家攜帶酒食,到郊外林苑野地親近自然。遠足踏青中常見的活動有盪鞦千、拔河、撲蝶、採百草、放風箏、插柳、植樹等習俗。在傳統的清明習俗中,插柳與戴柳也是清明特有的風習時尚。柳樹為春季應時佳木,得春氣之先,相傳民間新火的傳遞也是以柳條傳送。
新中國成立之後,許多學校都曾利用清明掃墓之際,舉行緬懷革命先烈的系列感恩活動。盛世清明,是陽光的清明、春天的清明,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清明,也是大唐盛世留給中華民族的一筆寶貴的文化財富。當我們慎終追遠的時候,我們更應催護新生。《樂記》曰:“清明象天,是天德清明也。”欣逢盛世,我們更有理由張開雙臂擁抱這春天的清明。(施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