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對存量增量獨棟別墅等開徵房産稅 稅率最高為1.2%

時間:2011-01-28 09:22   來源:新華網

 

1月27日晚,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發言。當日,重慶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重慶作為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從1月28日開始向個人房産徵收房産稅。重慶主城9區記憶體量增量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第二套房,將被徵收房産稅,其稅率為0.5%—1.2%。新華社記者 楊磊攝

  重慶市政府2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重慶作為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從1月28日開始向個人房産徵收房産稅。重慶市市長黃奇帆表示,重慶主城9區記憶體量增量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第二套房,將被徵收房産稅,其稅率為0.5%-1.2%。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介紹説,重慶市房産稅改革試點採取分步實施,首批納入徵收對象的住房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徵稅範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徵稅範圍。

  黃奇帆介紹説,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産稅稅率徵收標準為: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據了解,重慶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産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

編輯:陳寧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