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流傳的宗教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
佛教 西晉武帝泰始四年(西元268年),僧人竺法崇到長沙傳教,創建麓山寺, 佛教自始傳入湖南。西元677~744年,南禪七祖懷讓禪師于南嶽福嚴寺傳法續嗣, 至第四代,開臨濟宗、溈仰宗。西元743~790年,石頭希遷和尚在南嶽南臺寺承 漢傳嗣,至第五代,開曹洞宗、雲門宗、泫眼宗。史譽“一花五葉”。到1949年, 全省計有大小寺院3855座,僧尼9355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國家保護正 常的宗教活動,重要的佛教活動場所也得到了妥善維修和保護。同時,廢除了寺院封建 制度,倡導“農禪並重”,創辦寺院的農工生産並開發名勝古跡的旅遊事業。至199 8年末,全省有寺院1053處,僧尼5000人,居士335 49萬餘人。
道教 東晉元帝大興元年(西元318年)進入湖南。東晉司徒魏舒之女魏華存到 南嶽天柱峰下結廬修道,誦注《黃庭經》,人稱魏夫人,所住草廬唐初建為黃庭觀。歷 史上湖南道教無大發展。1949年前後,共有宮觀86處,道士、道姑近1400人, 信徒約3000人。1998年末,有宮觀141處,有乾道、坤道約4500人,尚 有不住觀的正乙派火居道士若干人,信徒約58 13萬人。
伊斯蘭教 元末明初朱元璋及其子朱棣相繼遣軍駐戍今常德、邵陽等地,軍中回族、 維吾爾族將士多在駐地屯墾居業,並有隨軍阿訇,使伊斯蘭教得以傳佈。永樂二年(公 元1404年),湖南始建清真寺,開展伊斯蘭教活動。明末至清道光年間,徙湘經商 回民日多,他們繁衍生息,伊斯蘭教信徒隨之增加,省內23個市、縣均有,先後建清 真寺68處,以邵陽、常德兩地區較為集中。到1998年末統計,全省有清真寺44 處,阿訇132人,信徒11 99萬人。
天主教 明崇禎九年(西元1636年)即有外國傳教士涉足湖南,潛形傳教。鴉 片戰爭後,外國傳教士公開進入中國內地,湖南各重要口岸皆設堂傳教並逐漸深入農村。 1856年成立湘省教區,1925年後逐步設立4個主教區和5個監牧區,分屬意大 利、匈牙利方濟各會,美國苦難會和西班牙奧斯汀會4個修會的傳教範圍,有教堂36 4處,辦中、小學24所,醫院診所31處,慈善機構15個,教徒近6萬人。中華人 民共和國建立以後,中國天主教實行獨立自主的辦教方針。湖南天主教于1958年召 開教徒代表會議,決定將原9個傳教範圍劃為長沙、衡陽、岳陽、常德、澧縣5個教區, 自選自聖5名主教,行使獨立自主權,自辦教會。至1998年末,湖南有主教座堂及 其他活動場所共54處,神職人員530人,教徒4 74萬人。
基督教 清同治二年(西元1863年)英國基督教循道公會率先來湖南傳教,繼 後有10個外國教會的17個差會到湖南設堂傳教,建教堂、聚會所576處,辦各類 學校63所,醫療慈善機構39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基督教實行自治、自 養、自傳的辦教方針。湖南基督教于1958年實現教派大聯合。1998年底,湖南 有教堂及活動點630處,分佈于全省14個地州市,有神職人員2576人,教徒7 3 36多萬人。 (湖南省政府門戶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