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迎2006春節包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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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三通”山高水長

  時間:2003-09-14 14:22    來源:     
 
 

       1979年1月1日,海浪如往常一樣拍打著海峽兩岸。然而,全世界都注意到,一個影響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文告——《告臺灣同胞書》非同尋常地發表了。

        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的這一重要文告,宣示了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對臺方針政策的重大轉變。它與不久前閉幕的中國共産黨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對臺方針政策的提法緊緊相連。在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公報中,“臺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統一大業”的提法,取代了沿續多年的“解放臺灣”的口號。《告臺灣同胞書》在提出考慮、尊重臺灣現實情況和臺灣各界人士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方法解決臺灣問題,通過兩岸的商談,結束兩岸軍事對峙狀態等主張的同時,引人注目地首次提出了“儘快實現通航通郵”、“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經濟交流”的倡議,這個倡議,後來被概括為“兩岸三通”,即兩岸通郵、通航、通商。

        兩岸“三通”作為一個概念被提出,是這個時候的事。不過,兩岸“三通”作為一個事實或問題而存在,卻是由來已久的。

        兩岸往來 綿延不斷

        傳統意義上的兩岸往來,可以追溯到三國時期。到了清代,兩岸之間人員往來和商貿活動已經非常頻繁。據《大清高宗皇帝實錄》記載,康熙23年(西元1684年),清政府就指定廈門與臺灣鹿耳門單口對渡。後來又相繼開放了蚶江與鹿港以及福州與八里坌為對渡港口,以便互相通航、通商。這在歷史上被稱做“三口對渡”。三口對渡是當時兩岸經濟、人員往來的需要,對促進當時臺灣經濟的發展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1895年,清政府戰敗以後,臺灣被割讓給日本。在日本殖民者的刻意限制下,兩岸的經貿關係相對以前清代來説有所弱化,但是兩岸之間並沒有停止互相往來,而且兩岸的經貿關係在一定程度上還是相當密切的。

       “省親會友、來去自由”

        1949年,國民黨政權在國共內戰中敗北,退踞臺灣,海峽兩岸對峙的局面形成,人員往來和通郵、通商、通航全部中斷。

        1956年後,毛澤東、周恩來在不同場合闡明瞭中國共産黨的對臺方針政策,其中有“省親會友、來去自由”的內容,實際上就是提出了開放兩岸交流交往的問題。

        秉持“和為貴”的想法,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説,“愛國一家”,“愛國不分先後”。在這番話的感召下,大批國民黨將領通過種種途徑回到了大陸。國民黨“代總統”李宗仁的歸來,更是轟動一時。

        進入70年代,毛澤東批准釋放在押的國民黨人員,並且公開聲明,是臺灣的,可以回臺灣去。

        打破堅冰 開放探親

        70年代末,國際形勢和國內形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中日實現了邦交正常化,中美正式建交,這些都為發展兩岸關係營造了良好的國際環境。1978年11月,中國共産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從而揭開了中國改革開放的序幕。與之相呼應,大陸的對臺政策也出現重大調整。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第一次提出了兩岸之間進行通郵、通航與經濟交流的主張。

       《告臺灣同胞書》以全國人大常委會文告的形式發表以後,交通部、郵電部、外經貿部、民航總局等有關部門紛紛發表談話,發佈相關措施,積極推動兩岸“三通”。同時,相關部門制定了兩岸“三通”的規劃方案、實施方案以及管理辦法,加強重點港口和機場的建設,加快基礎設施的建設,為兩岸“三通”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向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進一步闡明關於祖國大陸與臺灣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葉劍英再次呼籲,雙方為通郵、通商、通航、探親、旅遊以及開展學術、文化、體育交流提供方便,並達成有關協議。這是大陸第一次明確“三通”的概念和內容。

        1986年9月2日,鄧小平在與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記者華萊士談話時指出,美國可以鼓勵、勸説臺灣跟大陸搞“三通”,通過接觸,增進海峽兩岸的相互了解,為雙方進一步商談統一問題、實現統一問題創造條件。

        祖國大陸明確地向臺灣方面傳達了一系列發展兩岸交流交往的“三通”主張,而當時的臺灣當局卻十分謹慎。就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個月後的4月4日,蔣經國在國民黨內的一次會議上正式提出對大陸“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的“三不政策”。

        雖然大陸發出的善意沒有得到臺灣當局的回應,但是這些政策卻在臺灣民眾心中掀起了巨大的波瀾。

        1986年5月8日,臺灣中華航空公司機長王錫爵按捺不住對父親的思念,在一次運送榴蓮等物品的任務中,駕駛運輸機,經泰國偷偷回到大陸。這個突如其來的意外事件打破了臺灣當局“三不政策”的堅冰。“華航事件”發生後,大陸以民航局的名義發表談話,寬容地表示歡迎臺灣派人到北京或其他地方商談解決這一突發事件。經過在香港的緊急商談,大陸與臺灣雙方達成協定,“華航事件”得以順利解決。

        與此同時,臺灣當局領導人蔣經國也在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據時任蔣經國秘書的馮滬祥回憶:當時有很多人給經國先生寫信,不約而同地用哭訴的口吻表示,他們年紀這麼大了,如果再不能回自己家鄉去看看親人,只有在臺灣老死了。經國先生聽完後,整個表情非常凝重、專注,可以看出他心中産生著重大的激蕩。

       一年後,臺灣當局宣佈開放老兵回大陸探親。這一放,猶如洪水開閘,勢不可擋。到1990年,短短兩年多時間,已有200多萬人次赴祖國大陸探親。1988年8月成立的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當時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處理有關兩岸“三通”的事務。大陸還由臺辦牽頭,聯合相關部委,專門成立了“三通”領導小組,主要任務就是在中央的領導下,制訂兩岸通航的談判方案、相關法律政策等文件。1991年12月16日,大陸方面為開展兩岸經濟、事務性商談專門設立的機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北京成立。此前,臺灣成立了海峽交流基金會。

       1991年2月,臺灣當局出臺《國家統一綱領》,回避兩岸民眾對“三通”的現實需要,將“開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列入中程階段;1992年7月,臺灣當局公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兩岸海上、空中通航問題做出嚴格規定,兩岸船舶、飛機等運輸工具不得進入對方區域,對違反規定的臺方人員將處以從罰款直至判刑的處罰。臺灣學者評價,“國統綱領”、“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訂定之後,雖然氣氛比較好,但是並沒有取得一個比較積極正面的推進作用。

        儘管臺灣當局對“三通”問題還在遲疑觀望,甚至還出臺了限制性措施,但是,祖國大陸仍然秉承善意、務實的態度,求同存異,並不斷推動兩岸“三通”的進程。

       “三通”不通 誰之過錯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主席發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重要講話,再次闡明實現兩岸直接“三通”的迫切性,以及對臺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陳雲林指出,這個著名的文稿,是我們黨和政府對臺工作的一個綱領性文件。江澤民同志的八項主張全面地提出了現階段解決臺灣問題的許多重要的主張、政策、想法,因此它極大地推動了其中包括“三通”方面的重要進展。

        然而,剛剛出現的兩岸交流的良好勢頭,卻被後來的臺灣當局領導人李登輝破壞殆盡。自以為坐穩了官位的李登輝違背自己的承諾,開始公開在島內製造“臺獨”的氛圍。1995年4月8號,李登輝在臺灣提出了所謂的“六條”阻擋江澤民主席八項主張所釋放的善意。是年5月,李登輝到美國康乃爾大學發表演講,公開宣稱臺灣是“主權獨立”的政治實體,其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政治圖謀浮出水面。1999年,李登輝又公然發表“兩國論”,致使兩岸交流、對話、商談的基礎不復存在,兩岸關係急轉直下,走入低谷。

        2000年5月20日,臺灣政黨輪替,民進黨上臺。陳水扁上任之初,曾表示儘早開放“三通”是其改善兩岸緊張關係的重要政策之一。為了緩解島內各界強烈要求“三通”所造成的壓力,臺灣當局于2001年初開放了“小三通”。

        陳水扁對兩岸“三通”的態度反覆無常。2001年陳水扁剛上臺的時候許諾,“三通”是他年內的工作目標。2002年5月9日,陳水扁在金門大擔島又公開表示,兩岸“三通”是必走的一條路。至於談判,可以授權民間進行,當局不必站在第一線。然而,陳水扁的一番政策宣示最終卻成了紙上談兵,不僅沒有使“三通”取得任何實質性的進展,而且此後,臺灣當局的“三通”政策又多次出現反覆。2002年10月,陳水扁説,兩岸“三通”或直航並非臺灣經濟的萬靈丹。他在與島內工商界人士會面時更是聲稱,任何形式的直航都涉及“政府公權力”的行使,“不是民間可以取代”。

        陳水扁變來變去的説法,與臺灣民眾的呼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實際上,兩岸民眾對兩岸“三通”呼聲的日益高漲,絕非陳水扁一人或臺灣當局一方面所能左右。因為,兩岸“三通”是關係臺灣民眾福祉和利益的大事。一方面,兩岸“三通”可以節省時間、節省費用和經營成本;另一方面,由於陳水扁當局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不接受“九二共識”,使兩岸關係的僵局無法破解,臺商和外商對島內的投資意願降低,許多跨國公司和企業相繼撤離臺灣,轉到大陸或香港等地發展,致使臺灣股市、匯市下跌,失業率上升,臺灣經濟衰退,臺灣民眾都迫切希望通過兩岸“三通”來緩和兩岸關係,以此挽救臺灣經濟,使臺灣百姓提高生活水準,安居樂業。

        兩岸“三通” 勢不可擋

        為推動兩岸早日實現直接“三通”,大陸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具有彈性和靈活性的政策。

        為了鼓勵臺商到大陸進行投資與貿易等商務活動,促進兩岸的經濟技術交流,大陸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規與措施。1988年7月6日,國務院頒布《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即“22條”),以法規形式保障臺商投資的合法權益,並給予臺商較大優惠和便利。之後,為有效吸引臺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批准設立了4個臺商投資區、4個兩岸科技園區和6個農業合作試驗區,對臺商投資從諮詢、投産到産後的全過程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務體系,為臺資企業提供金融支援、設立臺商投訴協調機構、為臺商出入境提供方便、成立臺資企業協會並制定《管理辦怯》,等等。正是這些積極措施,使臺商投資的環境日趨完善,兩岸經貿交流不斷發展。1994年3月5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這是第一部涉臺專門法律,它的頒布將臺商投資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此後,又頒發了該法的《實施細則》。對此,國臺辦常務副主任李炳才表示,祖國大陸在貫徹和落實《保護法》和《實施細則》的過程中,各地人大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都根據保護法和實施細則,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和行政部門的規章。

        2002年5月,對於臺灣當局表示可以通過民間團體商談兩岸“三通”的首次表態,國臺辦主任陳雲林發表談話,歡迎臺灣工商界前來商談。

        從2001年1月到2002年7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錢其琛多次就“三通”問題發表談話。錢其琛指出:儘早實現兩岸直接“三通”,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也是當務之急。“三通”作為經濟性事務,理應以兩岸同胞的切身利益和實際需要為優先,而不應受到任何政治因素的干擾和影響。以民為本、為民謀利,應當是解決“三通”問題的立足點和出發點。“三通”是兩岸之間的事,是經濟問題,“三通”的商談並不是政治談判,可以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為早日通起來,協商方法可以儘量靈活,解決辦法應當簡單易行。在兩岸的民間行業組織就“三通”的技術性、業務性問題達成共識後,由各方自行取得確認,就可以通起來。

        2003年3月1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臺灣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繼續大力開展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大力推進兩岸直接“三通”。這就向世界表明祖國大陸對兩岸“三通”的政策是連續的、一貫的。

        兩岸“三通”是幾十年來海峽兩岸未竟的訴求。一個簡單的經濟問題,因為人為的因素變得如此複雜;一個起碼的要求,卻被賦予了太多的政治色彩。為了臺灣民眾的福祉,為了中華民族的共同利益,祖國大陸早已敞開兩岸“三通”的大門,以博大的胸襟、高遠的目光,務實地推動著兩岸“三通”的進程,衷心地期盼著兩岸“三通”的早日到來。

(來源:國務院臺辦)

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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