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迎2006春節包機
首頁   專題首頁   包機   要聞   最新動態   相關評論  臺島輿情   媒體反應   通郵   通航   通商
字號:
兩岸就2006年臺商春節包機作出八項安排

  時間:2005-11-24 10:30    來源:     
 
   

 

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副理事長浦照洲


       台灣網11月18日消息 在今天下午四點舉行的國臺辦臨時新聞發佈會上,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浦照洲副理事長髮布,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與臺北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就春節包機相關事宜進行了直接溝通,雙方同意在2005春節包機的基礎上,繼續開辦2006春節包機。

  2006春節包機的主要安排為:

  一、包機時間:自2006年1月20日至2月13日(共25天)。

  二、搭乘對象:除臺商及其眷屬外,擴大至其他往返兩岸持合法有效證件的臺灣居民。

  三、飛航地點:大陸方面在原有北京、上海、廣州三點基礎上,增加廈門一點;臺灣方面仍維持臺北、高雄兩點。

  四、包機承運人:仍為兩岸各六家航空公司。

  五、飛行班次:雙方各執行36個往返班次,總計72 個往返班次。

  六、先期準備:雙方執行春季包機的航空公司可派業務、技術人員先期到包機飛航地點進行相關準備,並委託代理的航空公司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七、證照查驗:對飛機的機型登記證、適航證、無線電執照、機組人員的駕駛證和體檢合格證的查驗,仍採取事前處理的辦法,即由雙方授權的公司負責人簽署“攜帶證明書”的方式。

  八、其他事項:有關包機的申請程式、地面代理方式、銷售辦法、飛行航路、機務維修、航前安全檢查、機組人員進出手續,以及各項服務保障等均參照2005年春節包機的做法處理。(記者 胡珊珊 陳寧 李學斌)
 
編輯:system    
 
 
台灣網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