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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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産業合作〕十一五規劃建議加強內地和港澳在産業發展等合作
 
 
  來源:      日期:2005-10-25 17:43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八日電 今天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支援香港發展金融、航運、旅遊、資訊等服務業,保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的地位。支援澳門發展旅遊等服務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建議中的相關內容包括:“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加強和推動內地同港澳在經貿、科教、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的交流和合作,繼續實施內地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的經貿關係安排,加強內地和港澳在基礎設施建設、産業發展、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合作。支援香港發展金融、航運、旅遊、資訊等服務業,保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的地位。支援澳門發展旅遊等服務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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