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自治區建設廳獲悉:作為新疆新農村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新疆力爭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中心村建設規劃編制任務,到時,自然村建設規劃覆蓋率將達到50%。
與此同時,自治區還將於2007年底前完成縣城城鎮體系規劃編制任務,2008年底完成鎮集規劃編制任務,以加強對農村建設的引導與調控。
在村莊建設規劃中,強調要突出特色,方便農民生活,不應成為城市的翻版。防止簡單套用城市規劃的方式和指標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在新農村建設中牞強調要將村莊整治、扶貧開發與整村推進結合起來。
來源: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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