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1月22日電(記者項開來、許雪毅)據福建省發改委22日提供的資訊,國家發改委、交通部日前聯合批准了福建港口“十一五”建設規劃,核定東南沿海港口群前期工作項目新增吞吐能力1.6億噸(含955萬標箱)。而截至去年底,福建港口吞吐能力為1.2億噸(含513萬標箱)。
國務院批准的全國沿海港口佈局規劃第一次將東南沿海港口群納入國家五大港口群發展體系。東南沿海港口群以廈門、福州港為主,包括泉州、莆田、漳州等福建沿海港口,主要服務於福建和江西等內陸省份部分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和對臺“三通”。這次國家批准的“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福建專業集裝箱、煤炭接卸、進口原油轉机、進口鐵礦石轉机和糧食五大港口運輸系統參與全國沿海港口佈局分工。
地處臺灣海峽西岸的福建大陸海岸線長3324公里,深水岸線資源極為豐富,可開發建設20萬噸級以上大型深水港的岸線共有23處、47公里,可建設20萬噸級以上深水泊位80個,其中50萬噸級泊位17個。
福建省委、省政府最近出臺的《關於加快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10年,爭取建成廈門、福州2個億噸大港,全省港口年貨物吞吐量達3億噸以上,其中集裝箱吞吐量達1200萬標箱,分別比去年增長50%和1.4倍以上,形成規模化、專業化、資訊化的東南沿海港口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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