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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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報告提出“十一五”金融改革總體目標
 
 
  來源:      日期:2007-04-25 11:14

 

 

     新華網北京4月24日電(記者劉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規劃司24日公佈的一份報告提出了“十一五”中國金融改革的總體目標。

     這份由中國金融發展戰略總體研究課題組撰寫的金融發展戰略總體研究報告,提出了金融改革的五大總體目標:健全金融調控機制,提高宏觀調控水準,充分發揮金融在宏觀調控中的重要作用;深化金融企業改革,建立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與效益良好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加快金融市場的發展,努力提高各類直接融資比重,優化金融結構;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努力提高金融監管水準,建立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加快支付清算、徵信等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為金融業發展夯實基礎。

     報告提出, “十一五”期間金融改革重點包括: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形成更富彈性的匯率形成機制;基本完成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重構農村金融體系;引導金融業綜合經營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發展;健全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擴大直接融資;推動資産證券化,鼓勵金融創新;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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