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8日全文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一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維護臺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這是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規劃建議中首次納入兩岸問題,特別提及“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清華大學臺研所研究員巫永平認為,十一五規劃將促進“海峽經濟帶”的形成。……
[十一五規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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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十一五”能源發展規劃 將確保建一個核電站
 
 
  來源:      日期:2007-01-15 10:17

 

  福建省15日正式出臺“十一五”能源發展專項規劃。記者從規劃中了解到,“十一五”期間,惠安、寧德、福清、連江4個規劃中的核電站將確保開建1個。
  
  核電是福建省電源結構調整的重點,是實現福建省能源多元化戰略和電力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惠安、寧德、福清、連江4個核電站目前均已完成規劃選址並開展可行性研究,國家已把寧德核電項目列入“十一五”核電發展規劃並同意開展前期工作,要求加快落實核電建設條件。
  
  根據省政府制訂的計劃,“十一五”福建省要實現核電建設“保一爭二”的目標,即確保開工建設1個核電站 、爭取國家支援開工建設第二個核電站,于“十二五”建成投産。 
 
來源:福州新聞網-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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