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鑒臺灣農業合作組織的經驗,大力發展武漢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來源:      日期:2007-07-02 11:29

 

     武漢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三農”工作,最近幾年,先後出臺了《武漢市農業經營合作條例》、《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援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條例、規定和辦法。這些政策對調整和優化我市農業結構、擴大農民就業、加快科技進步、增加農業投入和促進我市農業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目前,就農業的總體狀況而言,我市農産品的生産經營模式大多仍是一家一戶、單打獨鬥式的分散經營,農民既要搞生産,還要搞經營,這種高度分散的生産和經營方式,不僅難以降低生産成本,提高産品品質,而且會經常出現為把産品賣出去不惜相互壓價、不惜成本傾銷的現象,給農戶帶來的傷害很大。農業産業化和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使千家萬戶的小生産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成為農民增效、增收的主要制約因素。在這方面,臺灣農業合作組織較為有效地解決了這一問題,他們的做法值得我市借鑒。在臺灣,農業合作組織起步較早,目前已成為最受臺灣農民歡迎、最普遍的組織形式。借鑒臺灣農業合作組織的經驗,探索一條適合我市農業發展的道路,已成為當前我市農村和農業經濟發展的重要課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我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最直接最現實的作用,就是促進生産發展。同時,在推動鄉風文明、改變村容村貌、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也能夠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

     一、臺灣農業合作組織的主要形式及對我市農業發展的借鑒作用

     臺灣農業合作組織對臺灣農業發展的貢獻十分巨大,其農業合作組織的主要形式有:農會;農田水利會;漁會;農業合作社;農業産銷班;臺灣農業策略聯盟發展協會。

     臺灣農民合作組織對臺灣農業發展起到的重要作用,對我市農業發展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一是形式多樣,各有特點,功能互補。二是臺灣各類農民組織特點不同,運作機制各不相同,但都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三是在促進農業發展過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有:臺灣農業的發展和提升與農民組織的發展密不可分;有效地促進了臺灣農産品品質的提高,增強了臺灣農業的國際競爭力,保證了農民收入的持續增長;有效地解決了小農戶與大市場的對接問題;協助臺灣農政部門宣傳貫徹農業政策,是臺灣農政部門的得力助手。四是臺灣農政部門對農民合作組織的高度重視和支援。

     二、武漢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基本情況

     武漢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創辦、積極探索、穩步發展的原則,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穩步發展,農村新的市場主體基本形成。截止到2005年底,武漢市已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315個,年均增長30.77%,其中新洲區雙柳街蔬菜協會被評為湖北省唯一一個全國先進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二是農民組織化程度逐年提高,聯結帶動能力明顯增強。三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得到發展,合作服務功能不斷增強。資料顯示,我市建有以技術、資訊、種苗、農機、水利及勞務休閒等服務為主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110個,佔其總數的34.92%,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了較大發展。四是抗禦市場風險能力不斷增強,農民收入水準明顯提高。五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類型多樣,為破解農村工作難題提供了一條有效途徑。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龍頭聯動型、産業主導型和專家領辦等八種類型。實踐表明,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提升産業化發展水準,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增強農民和農業市場競爭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破解“三農”工作中“小生産和大市場對接”、“鄉鎮農業技術人員改革分流”和“農民買難賣難”等六大難題提供了一條有效途徑。

     三、武漢市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面臨的主要問題

     1、立法滯後。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沒有法律上的主體地位,“名不正,言不順”。目前,我國尚未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法律法規。湖北省、武漢市也沒有出臺相應規章或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缺乏法律地位和市場主體資格。

     2、內部管理不規範。

     武漢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雖建有自己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仍有待完善和健全,尤其在經營和財務方面,管理不規範,沒有形成有效的民主管理機制和約束激勵機制,使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合作服務與合作經營功能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3、經濟實力不強。

     武漢市現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大多數沒有興辦經濟實體,也沒有辦成真正的經濟組織。農村依然是弱勢地區,農民依然是弱勢群體。有的社(會)員既沒有出資,也沒有入股,組織負責人經營管理能力不強,綜合素質不高,與其他專業組織缺乏聯繫等等,導致經濟實力較弱。

     4、農民組織化程度不高。

     武漢市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315個,平均每個區45個,每個鄉鎮不到4個。武漢市2005年的統計資料顯示,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帶動的會員只佔農戶總數的24.25%,大多數的農戶並沒有被帶動起來,農民組織化程度較低。

     5、外部環境不寬鬆。

     一是註冊難。目前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登記註冊手續複雜,要求提供的報表過多,既不符合農民的實際,又影響組織的創辦和發展。二是減免稅費難。國家雖有稅費減免的相關政策,但因缺乏明確具體的規定而難以落實和執行。三是融資難。由於金融領域改革的嚴重滯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融資困難,而沒有金融部門的支援,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很難做大做強的。

     四、對加快發展武漢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議

     1、強化內部民主管理。

     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積極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健全組織章程及民主管理制度,創新運作機制,提高組織的經營效益,增加農民收入,增強其吸引力和凝聚力。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主要內容包括: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扶持,尤其是資金扶持力度。積極支援和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開展資訊、技術、培訓、品質標準與認證、市場行銷等服務活動;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中的重點龍頭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對此,可以借鑒“出口退稅”的辦法,對我市産銷達到一定規模的重點龍頭企業或組織,採取“先徵後退”的辦法,退還一部分稅款,以支援農民專業組織的發展壯大。

     3、建立聯繫點制度。

     建議在我市“村(隊)—鄉(鎮)—區”建立三級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領導小組聯繫點制度,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試點示範工作,帶動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健康和規範發展。

     4、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在進一步貫徹和落實中央有關培育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文件和會議精神的基礎上,結合各自職能職責,制定各自培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工作計劃和對策措施,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主動到府提供積極有效的各種服務,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為加快培育發展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來源:臺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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