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4日,湖北省政府下發文件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建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完善政策扶持體系,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産業政策、稅收政策、收費政策、財政政策、失業保險政策、信貸政策、職業仲介和培訓補貼政策及有利於困難群體就業的就業援助政策。
通知還提出,湖北省要實施創業帶動就業計劃,放寬創業主體市場準入和創業經營場所限制,建立創業孵化基地,鼓勵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健全創業服務體系。(來源:湖北日報 記者 楊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