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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在醫療教育領域推出一系列惠臺新舉措

  時間: 2008-12-24 11:55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2月27日電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27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商務部、衛生部、教育部等部門在發佈會上公佈了一系列惠臺新舉措。

  衛生部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宣佈,衛生部經研究決定,符合條件的臺灣地區永久居民如果申請大陸醫師資格,通過認定方式核發《醫師資格證書》,相關具體辦法將另行頒布。

  毛群安表示,臺胞申請大陸醫師資格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臺灣地區合法行醫資格滿5年;二是具有臺灣地區專科醫師資格證書;三是目前正在臺灣地區醫療機構中執業。

  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臺灣地區永久居民,仍按照衛生部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臺灣地區居民和獲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參加大陸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後取得相應的《醫師資格證書》。

  毛群安説,以上認定條件及辦法同時對香港、澳門地區的醫師適用。

  教育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處長劉建豐表示,為方便臺胞子女在大陸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教育部近期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進一步明確提出了有關政策和要求。這些政策和要求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對臺胞子女在大陸中小學和幼兒園就讀,實行“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適當照顧”的政策;二、大陸經批准設立的公辦和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以及中等職業教育機構都可以接收臺胞子女就讀;三、臺胞子女在入學、入園和升學的條件、學校安排、收費等方面均享受與當地大陸學生同等的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還要創造條件給予臺胞子女適當照顧。

 
編輯: 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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