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寧夏財政廳最新統計,截至6月30日,寧夏全面完成化解鄉鎮債務工作。用短短兩年時間通過停息減債、分類處置、以獎代補等辦法化解近10億元鄉鎮債務,率先甩掉鄉鎮債務包袱。經濟發展滯後、財力薄弱的寧夏探索出欠發達地區解決鄉鎮債務問題新路,彰顯小省區辦大事的創新之舉。
鄉鎮債務成新農村建設“絆腳石”
據寧夏審計廳清理核實,截至2005年7月31日,寧夏鄉鎮債務達9.9億元,全區188個鄉鎮平均負債520多萬元。鄉鎮債務是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各種矛盾沉積的結果,形成的原因錯綜複雜。主要是因為義務教育、道路交通建設、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電力設施建設及維護、村容村貌整治及綠化等公益性支出形成的債務。而鄉鎮債務長期得不到化解,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發展,阻礙了新農村建設的順利開展。
靈武市財政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主任楊金誠説,全市累計形成的鄉鎮債務高達2426萬元,打白條造成的“包包賬”“袋袋賬”屢見不鮮,沉重的債務壓得鄉鎮幹部“喘不過氣”。因財務問題而引發的基層陳情案件佔到了全市陳情總量的80%以上。
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席王正偉説,鄉鎮債務已成為農村綜合改革繞不過去,也躲不過去的“絆腳石”,必須下大工夫、花大氣力解決好這個問題。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從2006年開始,決定用兩年時間基本化解鄉鎮債務。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建國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並制定償還鄉鎮債務時間表。成立了以紀檢、組織、監察、財政等部門參加的化解鄉鎮債務領導小組,各市縣也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挂帥,將財政支援與建立激勵機制相結合、化解舊債與防止新債相結合、償債與推動農村財經體制改革相結合,運用政策杠桿撬動新農村建設“絆腳石”。
經過統籌考慮,自治區政府把擠乾債務“水分”作為化解鄉鎮債務工作的第一步。在各市縣先期核實的基礎上,由自治區審計部門逐鄉、逐筆進行審計核查,共剔除鄉鎮不實債務1.3億元。
創新舉措化解債務“堅冰”
寧夏縣域經濟發展水準低,縣鄉財政自給率只有30%,南部山區8縣區財政自給率僅有10%。為充分調動市縣政府化解鄉鎮債務的積極性,寧夏大膽提出“以獎代補”政策,在市縣通過清收債權、變賣資産、降低高息和剝離、核銷、衝抵債務等措施化解鄉鎮債務的同時,自治區財政、教育、交通、水利、民政、計生等6個部門設立化解鄉鎮債務專項資金,加大對市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2007年和2008年,自治區財政等6個部門共籌集逾3億元資金,專項用於化解鄉鎮債務。同時安排4000萬元對完成年度化解任務的市縣進行獎勵。完成當年化解任務目標的市縣,按目標任務的化解額度給予5%的獎勵;超過任務目標的部分,按超過額度的10%給予獎勵。並在農村公共事業建設上優先給予支援。
要想化解鄉鎮舊債,必須制止新債的發生。自治區黨委、政府制訂了“對鄉鎮舉債行為實行責任追究的辦法”:凡是2005年7月31日以後鄉鎮發生的新債務,必須堅持“誰舉債、誰還款”的原則,在新債沒有還清之前,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予以“三停”即停薪、停職、停崗和“三不”即不提拔、不調動、不加薪。凡違反規定大量舉新債的,鄉鎮黨委書記、鎮長就地免職,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要視情節給予必要處分。
鄉鎮債務之所以越背越重,很大的原因是鄉鎮經費緊缺。為消除鄉鎮幹部的後顧之憂,隨著中央轉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和地方財力的增長,從2005年開始,自治區大幅度提高鄉鎮公用經費標準,將每人平均標準由過去的200元左右提高到3000元,村級運轉經費提高到3000元至5000元。不僅調動了鄉鎮幹部開展工作的積極性,而且有效制止了鄉鎮新債務的發生。
自治區政府還分別與教育、交通、水利、民政、計生等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並將化解債務與轉變鄉鎮財政職能、推行農村財經體制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相結合,加快了鄉鎮債務的化解進度。
政府“償還”信譽 鄉鎮輕裝上陣
寧夏財政廳廳長王和山説,在政策的激勵下,各地通過停息減債、拍賣變現、分類處置、以獎代補、按比例化解等辦法化解債務,到2007年底,寧夏南部山區8縣區和中寧縣已將總額達1.45億元的鄉鎮債務全部化解,全區鄉鎮債務化解率達71%以上;2008年6月30日,剩餘債務全部化解完畢,在全國率先甩掉鄉鎮債務包袱。
涇源縣年財政收入1352萬元,但歷年鄉鎮債務累計達1751萬元。寧夏啟動鄉鎮債務化解工作以來,涇源縣在全區第一個完成化解任務。涇源縣六盤山鎮政府位於312國道附近,雖然地理優越,但由於鄉鎮債務長期不能化解,連續幾屆領導班子想通過小城鎮建設和發展特色種植來帶動農民增收,都是有心無力。鎮長王富平感慨地説:“以前由於欠賬多,我們説話底氣都不足,有時候被逼緊了,只好‘拆東墻補西墻’,最後影響鄉鎮的正常運轉。現在甩掉債務包袱後,幹部身輕了、氣順了,可以集中精力抓發展。年內全鎮就可以實現每人平均一頭牛、每人平均一畝樹苗、戶均輸出一個勞動力的發展目標。”
西北藥材公司總經理馮志傑曾是隆德縣政府最大的債權人,當初他因為響應政府號召,自己墊資100多萬元幫助農民發展藥材種植,結果這筆債務政府一欠就是5年多。這次化解鄉鎮債務時,政府主動找到府來還錢。馮志傑説:“政府償還的不僅是欠款,更是信譽!”
(原文載于2008年7月3日新華網,作者:周健偉、羅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