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晉商與臺商的似與不似

時間:2006-12-07 09:27   來源:

  ——兼駁陳水扁的“缺乏愛臺”説

  2005年底臺灣“三合一”選舉失敗後,陳水扁加快了其“臺獨”步伐,在兩岸關係上頻繁出手:2006年元旦,他提出實行“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緊縮性兩岸經貿政策;1月29日,他拋出以廢除“國統會”和“國統綱領”為核心的三個訴求;2月6日,他又在臺商聯誼會上大放厥詞,以相當惱怒的口吻批評臺商,責怪臺商只顧自身的利益,沒有全局眼光,缺乏“愛臺灣”的意識,甚至搬出徽商和晉商的例子,指出這兩個商幫之所以雄踞商場幾百年,就是因為他們的團結和有紀律,為了整個商幫的商譽和團結,個別商人就是牽涉利益再大,也會“有所為”、“有所不為”。

  2000年陳水扁上臺後,一向以“修理”人為樂事,一向以具備較強的“修理”人的能力而自傲。2006年伊始,他就連連對臺商出手,説明他認為臺商尤其是在祖國大陸的臺商已經成為他“臺獨”路上的“攔路石頭”了!但此次他重話批評臺商,實在不得要領,臺商們大多不以為然。

  徽商晉商最重要是大市場的培育

  所謂徽商,是指明清時期徽州府籍包括其下轄歙縣、休寧、婺源、祁門、績溪、黟縣等六縣的商幫集團。徽人經商源遠流長,東晉時就有新安商人的活動記載,其後一直世代有發展,終於在明成化(西元1465年)至弘治(西元1488年)年間成為商幫集團。明嘉靖(西元1522年)至清嘉慶(西元1796年)年間,徽商以鹽業壟斷銷售為核心,一路發展,直至鼎盛。

  晉商又叫山西商人,也是明清時期崛起的一個與徽商齊名、組成成員遍及山西全省的商幫集團。晉商興起于明初,至明中葉,已經積累了大量的商業資本,成為當時勢力最大的一個地方商人集團;清初特別是在康熙(西元1662—1722年)、雍正(西元1723—1735年)、乾隆(西元1736—1795年)三朝時期,晉商憑藉其豐富的商業經驗和雄厚的商業資本,在原有的基礎上又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從清初到清末,晉商數百年縱橫捭闔,稱雄國內市場,及至嘉慶(西元1796—1820年)年間票號的問世,更是執金融界之牛耳,此時,晉商進入其鼎盛時期。晉商前後雄踞商壇五百餘年,比徽商時間還長。

  徽商、晉商經商方式有所不同。徽商舉族遷徙到同一客地、從事同一種業務是很普遍的現象,晉商則一般很少舉族遷徙,他們外出經商通常都是將家眷留在原籍;徽商講究聚族經商,他們大修宗祠,通過宗族的尊卑長幼來加強對族眾的控制;晉商則大多不強調聚族而居,而是多采用夥計制,財東聘用的經理、夥計不一定是本族人,他們的原則是任人唯賢,並多規定財東不能干預號事。徽商多具有“賈而好儒”的特點,但凡經商致富後,就會花大量的精力和財力去教育子女,“學而優則仕”;與徽商完全不同的是,明清晉商強調“學而優則商”,他們習慣的看法是,凡“子弟之俊秀者,多入貿易一途。其次為胥吏,至中材以下,方使之讀書應試”。

  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徽商、晉商都是以全國為經營範圍的。如果徽商、晉商不是以當時整個中國為市場,而是畫地為牢、自設藩籬,僅僅局限于徽州、山西地域,則兩者都不可能生存,遑論發展。祖籍徽州的胡適曾經在給績溪縣誌館編纂信函中,強調要注意舉族遷徙經商的徽人的活動。他説:“縣誌應注重邑人遷徙經商的分佈和歷史。縣誌不可但見小績溪,而不見那更重要的‘大績溪’,若無那‘大績溪’,小績溪早已不成局面。”胡適提出“大績溪”的概念是很有道理的。推而廣之,小徽州外有“大徽州”,小山西外有“大山西”。

  到了近代,徽商、晉商先後走向衰落。雖然期間也出現過個別引人注目的“紅頂商人”,可就整體而言,徽商的衰落已經是“無可奈何花落去”,並在民國初期作為一個整體淡出了中國商界。晉商也是如此。此時,徽商、晉商的團結性、紀律性並沒有大的變化。他們衰落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完全是封建性的傳統商幫,沒有及時走向近代化,面對西方商人的入侵,沒有及時實現産業和資本的提升和轉移,因而無力與西方商人抗衡,原來屬於自己的市場份額逐步縮小,漸次萎縮,最終只有走入歷史。

  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大潮來勢洶洶,臺商面臨著極大的壓力。如果當年徽商、晉商因為沒有邁過近代化轉型的“坎”而衰落,那麼,臺商今天必須要邁過全球化這個“坎”,否則,必然同樣重蹈歷史覆轍。

   如果要臺商接受徽商、晉商的經驗教訓,無非兩條:1.臺商必定要樹立“小臺灣外有‘大臺灣’”的思想,如果僅僅局限于島內,必然沒有出路。而首要的是,抓住大陸市場發展的良機,培育和壯大自己。2.臺商必須加快提升自己的産業層次,提高自己的技術水準,壯大自己的規模,自覺抗衡和超越西方跨國公司。否則,也是沒有出路。

  臺商團結互助在更廣闊的商海裏

  當年,為了對付他們的競爭對手和當時的政府,徽商、晉商不得不團結起來,因此具備相當強的紀律性。當然,徽商家族極其尊崇儒學,祭拜朱子;而晉商多敬奉祖籍山西、忠義聞名的關公。儘管這兩個商幫信奉的神祗各不相同,但他們都有自己內部共同的精神支柱。

  如果一定要論團結性和紀律性,臺商一點不比徽商、晉商遜色,只是各自所處的時代不同,表現的形式不同而已。臺商為了臺灣經濟的發展,多年來,在世界各地往來奔波,在打拼過程中,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在建立全球性經貿網路的同時,相互之間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以説,如果沒有團結合作的精神,臺商就沒有現在的影響力,臺灣經濟也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以在祖國大陸的臺商來説,他們除了經常性開展各種聯誼活動外,在臺商相對集中的地方都設有臺商協會,聯絡感情,交流資訊,在商海中相互扶持,聯合與當地展開各種形式的交流和溝通。他們的行動和作為為在祖國大陸的臺商贏得了良好的聲譽,作為一個整體,臺商目前在祖國大陸商界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和號召力。而珠三角、長三角地區臺資企業所形成的集聚效應更是這種團結合作精神的體現。

  陳水扁圖謀“綁架”臺商,登上其“臺獨”戰車,臺商們不得不防。

  陳水扁特別強調徽商和晉商的團結性和紀律性,不及其餘,有媒體評論為歷史並非其特長,而且幕後操刀之人的歷史知識也讓人不敢恭維。陳水扁上臺後,除了“修理”人之外,另一個專長就是“騙”人。他是故意扭曲歷史事實!

  陳水扁講話的另一個落腳點是批評臺商們不夠“愛臺灣”。

  雖然説商人如牧人,“逐水草而居”,追求利潤是商人最大的目標。除此之外,臺商總是抱有更多的“臺灣心”的。但是,李登輝、陳水扁之流根本不顧臺商的死活,他們鼓吹“南向政策”,卻在東南亞金融風波以及臺商遇到其他困難時袖手旁觀;他們鼓吹“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卻只見“管理”,不見“開放”;他們先説“兩岸三通是必走的路”,卻又出爾反爾,鼓吹“三通不是萬靈丹”。臺商盼望著他們“積極服務”,換來的只是“積極管理”……種種倒行逆施,怎能不讓臺商心寒?

  陳水扁之流除了給臺商設置種種障礙外,從來沒有想為臺商做點什麼,實在沒有資格提出種種要求,但是他厚顏無恥,依然這麼做了。

  實際上,陳水扁要臺商“團結”也罷、“愛臺灣”也罷,根本不是希望臺商為臺灣經濟發展、臺灣民眾福祉多做點什麼,而是要求臺商聯合起來,對抗祖國大陸,支援“臺獨”,圖謀挾持、“綁架”臺商登上他“臺獨”的戰車,居心叵測!

  只不過,臺灣民眾吃一塹長一智,受騙上當的次數多了後,對陳水扁的騙術已瞭如指掌,抗“扁”防騙能力也大大提高,臺商一定對陳水扁之流也早有足夠的清醒認識。

 

  (來源:統一論壇2006年第4期 作者:盧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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