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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會談從“駐足”到“健步” 兩岸人民共用利益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日期:2009-12-23 16:39

 

  一甲子的分離、三十載的祈盼,兩會協商中斷9年的能量積聚在一年多的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中迸發出來。直航班機、赴臺旅遊、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等9項協議及1項共識的達成和實施,給兩岸人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12月22日,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在臺中市如期舉行,再傳利好消息,海峽兩岸互惠雙贏之路越走越寬。

  會談,從“駐足”到“健步”

  2008年6月12日,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臺灣海基會會長江丙坤作為兩會領導人的第一次會談,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舉行。中斷了9年的兩岸協商談判重新開啟。隨後,兩會協商談判的步伐也越來越穩健。

  時間僅隔四個多月,第二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在臺北圓山大飯店舉行。陳雲林第一次登上了臺灣的土地。2008年11月4日,與第一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兩項協議的成果相比,這次有了更大的收穫,共簽署了包括《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和《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四項協議。

  從這次會談之後,兩岸正式步入制度化協商軌道。2009年4月26日,在南京紫金山莊,兩岸又繼續簽署了《兩岸空運補充協議》、《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三項協議,此外,雙方還達成一項“大陸資本赴臺投資”的共識。

  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召開,新的三項協議今日簽署。從兩岸直航包機到大陸游客赴臺旅遊,從關係民生到經濟互惠,兩岸合作雙贏的理念深入人心,兩岸人民也將得到更多更大的實惠。

  利益,由兩岸人民共用

  陳雲林在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時特別強調,兩會協商所有議題的出發點,是為了人民;落腳點,還是為了人民。檢查協議是否是積極的,是否能為公眾所接受,唯一的標準還是是否能真正為兩岸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

  三次兩會領導人會談以來,兩岸人民得到的都是看得見的實惠。

  上海一對60歲的夫婦至今難忘他們的第一次臺灣之旅。2008年7月1日作為結婚四十週年的特別紀念,兒女們為他們申請了赴臺旅遊。2日他們拿到了赴臺簽注和《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4日他們登上了從上海飛往臺北桃園機場的飛機。他們在臺灣受到熱烈歡迎。

  大陸普通居民登上寶島,已從夢想變為現實。

  據統計,兩岸直航包機和大陸赴臺旅遊開放一年來,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累計達到1.43萬個團組,39.79萬人次,日均1058人次。按照臺方提供的“大陸觀光客平均每人每日消費金額為295美元,平均停留7天6夜”的調查資料計算,赴臺大陸游客累計已為臺灣帶去8.22億美元的直接收益。

  最為關鍵的是,兩岸人民之間的距離拉近了。從北京直達臺北桃園機場只需兩個多小時,且每天都有航班。大陸各地可以經營航班直達臺灣的點共27個,每週客運定期航班和包機班次總計270班,雙方各飛135班。

  一位臺胞曾這樣説,早上吃完早點,乘飛機到上海,開完會,晚上回臺北還可以去看演出。“兩岸一日生活圈”的逐漸形成,對於兩岸經濟發展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作為商務人士,他們再也不用繞道香港等地到大陸,一方面節省了時間成本,另一方面更有利於他們開拓兩岸事業新天地。

  兩岸海運截彎取直,天涯變咫尺,經濟效益更為明顯。此外,兩岸在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的協議下,也取得了實效。

  三次兩會領導人會談,9項協議一項共識,每一項都是一次歷史性突破,而兩岸人民的利益,是兩會會談最關心的議題。

  未來,合作更深更細緻

  22日下午,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在臺中市就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兩岸農産品檢驗檢疫合作、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等3項議題簽署了協議。這三項協議是目前兩岸在經濟合作方面亟需解決的問題,三項協議的簽署為兩岸經貿領域的進一步合作鋪平了道路。

  臺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臺灣開放漁船船主雇用大陸船員已經超過15年,但因兩岸未建立合作制度,致漁船主雇用大陸船員前,無法進行漁工身份查核。在維持臺灣現行境外雇用大陸船員的基本政策前提下,透過兩岸合作建立正常漁船船員派出機制,將可解決現存的漁工雇用問題,也可以保障船主權益與永續的漁業發展。而此協議的簽署,受雇于臺灣漁船的大陸船員的權益也將得到保護。

  上個月,在臺灣桃園縣舉行了第二屆“兩岸農産品檢驗檢疫研討會”,這次研討會是兩岸農産品檢驗檢疫合作協議的前奏和鋪墊。據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仲介紹,農産品檢驗檢疫合作有助於臺灣農産品輸往大陸,標準劑量檢驗認證將有助於兩岸的産業合作。此外,研討會專家表示,兩岸農産品檢驗檢疫合作還將有利於防止動植物疫情疫病在兩岸傳播,保護兩岸人民身體健康,保護兩岸農業生産。

  在貿易往來中,兩岸産業界常常面臨標準規格及檢驗認證程式等方面的技術性貿易障礙,這給兩岸業界尤其是臺灣産業界造成很大影響。而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的簽署,使這一問題得到了解決。

  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確定,第五次會談將於明年上半年適當時候在大陸舉行。除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外,雙方還將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列入商談議題。可以預期,兩岸合作一定會朝著更加深入、細緻的方向邁進。(聶傳清 吳亞明)

 
編輯: 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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