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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婚俗一瞥:“聯合”婚禮 風景獨好

2010-10-08 10:39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徐維彬

圖為在臺北市政府對面的市民廣場上舉行的聯合婚禮一景。本報記者 王堯攝

  聯合婚禮、集團結婚……大陸讀者對這些新詞可能感到陌生,其實一解釋您就恍然大悟,這就是大陸也曾風行一時的集體婚禮。眼下大陸的集體婚禮熱有退潮之勢,在臺灣卻仍“風景獨好”。

  儀式隆重 費用節省

  2010年9月9日對於講究“好兆頭”的中國人來説是個好日子,很多新人希望在這一天舉行婚禮,期許婚姻長長久久。但這一天不是週末假日,有諸多不便。臺灣許多新人卻得償所願,這一天,在臺北市政府舉辦的“愛戀99、幸福久久久”聯合婚禮上,163對新人喜結連理,這也是臺北市政府多年來首次在非假日舉辦聯合婚禮。因為2010年按島內紀年為“99”年,和9月9日連在一起殊為難得,臺北市民政局特意將新人們交換婚戒的時間也安排在上午9點9分9秒,一連串的“9”,讓很多新人喜極而泣,場面十分感人。

  舉辦聯合婚禮,初衷是倡導節儉辦婚禮、改善社會風氣。過去臺灣法律規定,“儀式婚”具有法律效力,即只要有公開宴客儀式、並有2名以上證人就算成婚。於是臺灣社會結婚以“儀式婚”為主流,多數臺灣人結婚要大擺宴席,以週知眾人。為了移風易俗,臺灣各縣市政府及社團組織,不定期舉行聯合婚禮(又稱為集團結婚),“敦請地方首長或名流證婚,儀式隆重,費用節省,乃進步之社會習俗”。

  費用節省、儀式隆重的聯合婚禮受到臺灣民眾熱烈歡迎,久而久之,成為各縣市政府的重要活動之一。臺北市政府從1973年開始舉辦聯合婚禮,迄今已有37年,舉辦婚禮近200場,有超過1.5萬對新人參加。除了政府聯合婚禮外,新人們也可根據各自喜好,選擇各社會團體舉辦的特色聯合婚禮,如佛教聯合婚禮、天主教聯合婚禮、海灘聯合婚禮等等。

  易風移俗 程式簡便

  參加聯合婚禮好處多多,最主要的當然是節省、隆重,程式也很簡單。一般來説,主辦婚禮的單位會發佈公告,有意願參加者填寫申請書,通過資格審查後,再繳納相關費用。以臺北市政府舉辦的聯合婚禮為例,新人須繳納服務費1000元新台幣左右(1元人民幣約等於4.7元新台幣,下同),再加上禮服婚紗、捧花的費用,所費不多。臺北市長依例是證婚人,民政局長等相關部門首長分別出任主婚人和男女雙方介紹人,還常有明星前來演唱助興。主辦方當天會準備結婚證書及禮品送給新人,婚禮全程光碟及新人與主禮嘉賓的合影也會在稍後免費送到新人手中。

  從2008年5月23日起,臺灣新修訂的民法施行,“登記婚”全面取代“儀式婚”,結婚必須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方為有效,許多市民擔心政府因此不再舉辦聯合婚禮。對此,臺北市民政局的回應是:考慮到民眾對婚禮儀式的需求,及聯合婚禮移風易俗的定位,仍會繼續舉辦。為了配合結婚登記新制度,臺北市政府各戶政事務所人員會在聯合婚禮現場為臺北戶籍的新人辦理結婚登記。

  宣導政策 聯絡感情

  聯合婚禮既是新人們幸福家庭生活的起點,也是地方政府宣導正確婚戀觀、與市民聯絡感情的大好時機。婚禮前,主辦單位要求新人們參加講習班,安排專業人士為新人們上“婚姻教育”課。婚禮當天,證婚人在致詞時會結合自己的婚姻經驗為新人們“支招”,當年臺北市長馬英九致送的幸福秘訣是“太太永遠是對的”,現任臺北市長郝龍斌常説:“我的婚姻經驗是:互信、互諒、寬容、忍耐。”由於臺北市出生率連年下降,郝龍斌近來的婚禮致詞少不了宣講臺北市的“祝你好孕”方案。為了鼓勵生育,根據該方案,只要是2011年出生的新生兒,臺北市政府會贈送兩萬元新台幣禮金,中低收入家庭每個月補貼2500元新台幣的托育費,至小孩5歲為止;同時延長托育時間,幼兒園延長至晚上6點,小學延至晚上7點等。郝龍斌還承諾,參加聯合婚禮的新人如果2011年有“産出”,除了政府釋出的“利多”外,他個人有大禮相送。

  聯合婚禮最浪漫的環節莫過於求婚和親吻環節了。粉色氣球搭起拱門,玫瑰和百合裝點“城堡”,上百對身著白色婚紗和深色西服的新人攜手魚貫入場,在主禮嘉賓和無數圍觀者的見證下,新郎齊刷刷單腿跪下向新娘求婚,雙方交換戒指後親吻99秒,證婚人還要下場監督,嘉許吻得最投入者……如此壯觀、難忘的婚禮,聽説許多大陸民眾也躍躍欲試呢。也許在不久以後,我們將看到來自兩岸的新人在臺灣舉辦“聯合婚禮”。

圖為交換戒指後熱吻的新人們。本報記者 王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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