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居民自行在臺定居後返回辦理戶籍登出及出境手續的具體流程和要求
大陸居民自行在臺定居後返回辦理戶籍登出及出境手續的具體流程和要求: 辦理常住戶口登出手續後,大陸居民本人向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戶口登出證明,領取往來臺灣通行證和赴臺定居簽注。
2021-01-18
-
大陸居民在臺灣地區無有效出入境證件返回大陸須知
2021-01-18
-
大陸居民因私赴臺
大陸居民申請因私前往臺灣探親、定居、訪友、就醫、接受和處理財産、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
2021-01-18
-
臺灣居民在大陸申請補發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021-01-18
-
臺灣居民申請來大陸定居需提交的材料
2021-01-18
-
辦理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所需材料及有關要求
2021-01-18
-
臺灣居民申請來大陸定居審批時限
公安機關受理臺灣居民定居申請後,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決定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2021-01-18
-
臺灣居民定居證明簽發服務指南
2021-01-18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辦理時限
2021-01-18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發服務指南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