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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居民在大陸住宿登記相關規定要求

2021-01-18 15:29:00
來源:國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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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規定,臺灣居民來大陸,應當按照戶口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在賓館、飯店、招待所、旅店、學校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和其他機構內住宿的,應當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住在親友家的,由本人或者親友在24小時(農村72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辦理暫住登記手續。

  違反上述規定,不辦理暫住登記的,處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臺灣居民持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且居住地未發生變化的,在居住地無需辦理暫住登記。

[責任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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