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一年間:創新監督方式 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
央視網消息: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寓支援于監督之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位於東莞虎門鎮南部的德隆圍涌是當地水污染治理的一條重要河道。如今,這條河道已初步消除黑臭水體,水質明顯改善。但就在一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對這裡進行暗訪時,看到的還是另外一幅場景。
這次執法檢查推動當地立案查處環境違法企業25家,13人受到了黨紀政紀問責,一大批“散亂污企業”被關停和整改,環保優先的理念成為當地共識。
為助力打好碧水保衛戰,過去一年,執法檢查組深入8個省份對重點污染源展開“清單式”抽查工作,並首次引入第三方力量開展法律實施評估。
檢查組還對《中小企業促進法》《就業促進法》等五部法律實施情況展開檢查,以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和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聚焦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聽取審議了醫師隊伍管理、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等專項工作報告;為更好監督國家“錢袋子”,首次聽取審議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專項報告,摸清國有資産家底;著眼經濟高品質發展,聽取審議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減稅降費等專項工作報告,彰顯人大監督剛性。
同時,對行政法規、監察法規、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開展備案審查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批與上位法相抵觸的規範性文件被及時修改、廢止。
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還通過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等方式不斷強化監督職能,增強監督實效。結合地方實際創造性做好監督工作,回應人民群眾重大關切。
[責任編輯:劉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