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回聲|專家談】準確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
作者:李志軍(國防大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基於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提出的重大戰略判斷,深刻揭示了我國基本國情的新特點新內涵新變化,為新時代我們黨制定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提供了基本依據。
在改革開放之初,1981年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提出:“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之後,我國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産之間的矛盾。”這一重要論斷為當時實現黨的工作重心從以階級鬥爭為綱轉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初步開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全新事業提供了理論依據。為了廣泛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我們黨選擇了“讓一部分人先富以來,先富帶動後富”的發展思路,中國社會從此煥發出強大生機活力。30多年過去了,我國穩定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總體上實現小康,不久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民群眾的生活水準、精神面貌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
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當前,我國社會人民群眾的整體需求呈現出多樣化、複雜化的特點。住房、醫療、就業、養老等事關人民群眾最基本的生存需要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保障和改善民生仍然是黨中央高度關注的重點工作。同時,人民群眾需要的品質層次在不斷提高,生存需要正在向享受需要、發展需要拓展,比如私家車在十年前屬於享受需要,現在已經成為一些家庭的生活必需品。人民群眾需要的內涵在不斷豐富,物質需要正在向政治、文化等精神需要、社會需要拓展,人們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此外,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也帶來貧富差距拉大,人民群眾不同需求主體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在群眾需求得不到合理滿足時還會引發新的矛盾。總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已經成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約因素,成為現階段引發各種社會矛盾的總病根。
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係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沒有改變我們對我國社會主義所處歷史階段的判斷,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這就決定了,發展仍然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必須牢牢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這個黨和國家的生命線、人民的幸福線,大力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益,繼續推進充分發展;與此同時,還要把握髮展的公平正義原則、協調性規律,既把“蛋糕”做大,還要把“蛋糕”分好,補短板,強弱項,實現平衡發展,從而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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