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中央網信辦就推進網路空間的法治建設召開座談會。中央網信辦主任魯煒在會上表示,我國將建立網民和網上組織的信用記錄,完善褒獎機制和懲戒機制。
魯煒稱,網路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部分,要發揮法治對網路建設的引領和規範作用,將網路行為納入法治化軌道。
另外,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高子程提議,應該在各級機關如網路監管單位、刑事處罰機關等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他認為,律師懂得網路,政府應該利用律師的資源,推動網路空間向前進步。
對此,魯煒表示將請律師擔當網路法律顧問,參加網路管理和網路立法,併為一些重要議題提供諮詢。
此外,魯煒透露,我國將加強網際網路立法,“依靠嚴密的法律網來打造規範的網際網路。”
這項提議響應出許多專家的的心聲。一名律師曾透露,網路謠言取證困難,取證費都需要1萬多。他提出,網路監督執法力度弱,電子取證受到調查權的限制。
“網路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成為多為參會專家的共識。多位與會專家認為,我國需加強網際網路領域立法工作,而網際網路領域的治理需要多維度參與,如建立行業聯盟,加強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