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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嚴厲打擊網路造謠行為

2013年08月30日 17:06:00 來源:大江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8月29日,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為有效遏制當前網際網路上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活動高發態勢,全省公安機關已開展集中打擊整治網路有組織造謠炒作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健康文明的網路秩序。截至目前,共處置、偵辦網上製造、散播謠言資訊22起,其中,行政拘留8人,行政處罰4人,教育訓誡10人。

  公安機關公佈兩起典型謠言案例

  案例一:8月8日,網民劉某在九聚網上發表帖文稱:7日晚上20時許,廬山區虞家河東光村發生黑社會砍人致死事件。該帖文有3368人次的點擊量及56條回復,並被九江論壇轉載。經廬山區公安分局核實,7日晚並未發生此事,屬於謠言資訊。9日,廬山區公安分局網警找到了發帖人劉某。經訊問,劉某為九江市某網站版主,為了吸引網站人氣,捏造了該事件並通過網站發佈。劉某的行為已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廬山區公安分局對其行政拘留五天。

  案例二:8月7日,網民周某某在騰訊微博發佈謠言資訊稱,德安縣車橋鎮白水鄉某工地中午就餐,工人喝冰啤時六人當場身亡。8日,德安縣公安局網警對發帖人周某某進行傳喚。經訊問,周某某是在晨練時聽群眾説及此事,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將內容發至騰訊微博。目前,此微博資訊已刪除。周某某的行為已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德安縣公安局對其行政拘留三天。

  抓獲六名涉嫌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嫌疑人

  8月7日,全省公安機關開展了集中打擊侵害公民個人資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行動當天就破獲兩起侵害公民個人資訊案件。

  犯罪嫌疑人楊某、潘某兩人因合夥開辦網店銷售推廣業務,需要公民個人資訊,通過QQ與出售公民個人資訊的“阿哥”取得聯繫,先後從“阿哥”手上購買公民個人資訊數萬條,並通過支付寶和銀行轉賬的方式把錢款匯給“阿哥”。

  犯罪嫌疑人張某因需要公民個人資訊開展公司推銷業務,通過網路認識了兩名出售公民個人資訊的人,先後十余次購買公民個人資訊,總數量約有一萬條。張某收到個人資訊再轉發給公司員工,以推銷其公司産品。

  截至目前,已抓獲涉嫌侵害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嫌疑人6名,其中刑事拘留4名。

  警方提醒:網路轉發散佈謠言都要擔責

  警方提醒廣大網民,發佈或轉發謠言將被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網路世界也是法治社會,法律是網路行為的底線,希望廣大網友共同遵守網路秩序,共同維護網路環境,不信謠、不傳謠,通過網路尋找最美的風景,而不是逾越底線受到法律的嚴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如果散佈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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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朱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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