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7月24日晚國家短道速滑隊發生的內部衝突事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8月4日晚宣佈處理決定:
(一)撤銷王濛國家短道速滑隊隊長的職務;
(二)取消王濛、劉顯偉國家短道速滑隊隊員資格,調整回地方隊;
(三)取消王濛、劉顯偉參加國際、國內比賽資格;
(四)王濛、劉顯偉對損壞的公共物品進行賠償;
(五)王濛、劉顯偉做出深刻檢查和道歉;
(六)梁文豪、韓佳良、劉秋宏和周洋在隊內做出深刻檢查。
冬管中心在處罰聲明中説:“此次事件是由於王濛等人違反隊規外出飲酒並未按時歸隊,在領隊進行管理時,王濛、劉顯偉追打領隊和助理教練及上前勸阻的人員;期間損壞了公共物品,並使自己受傷;在淩晨從醫院返回駐地後又擅自嚴重干擾其他隊員正常休息。”
不過,冬管中心並沒有關死兩人重返國家隊的大門:“中心做出處理決定是對運動員的教育和幫助,使其能深刻認識並改正錯誤,使國家短道速滑隊和其他項目的運動員能從中吸取深刻教訓,繼續為中國體育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