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潔妍、實習生米惠惠)今日上午,國臺辦舉行例行發佈會。范麗青説,5月11日,《國務院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發佈,其中明確規定,國家統一制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要逐項落實到位。
有記者提問,國務院去年公佈62號文,許多臺商關注、擔心投資權益受損,國務院昨天又公佈了25號文,可以説讓臺商吃了定心丸,請發言人介紹一下25號文的具體內容。
范麗青説,日前,李克強總理和俞正聲主席在與臺商座談時都明確表示,大陸支援和鼓勵臺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方向不會改變。5月11日,《國務院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發佈,其中明確規定,國家統一制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要逐項落實到位;各地區、各部門已經出臺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沒有規定期限又確需調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把握節奏、確保穩妥的原則設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繼續執行;各地與企業已簽定合同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對已兌現部分不溯及既往。這些規定適用於臺資企業,充分説明大陸對臺資企業權益的高度重視,相信能夠化解臺商疑慮,堅定臺商在大陸發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