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文明委召開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工作座談會,強調立足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個根本,以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為重點,推動誠信建設制度化、規範化、長效化,為誠信建設指明瞭努力方向,對構建“誠信中國”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
古人説,“誠外無物”。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民基本道德規範的重要內容,誠信建設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石。然而,隨著社會轉型加速和深化,誠信缺失日益成為突出的社會問題。舌尖上的安全屢屢失守、假冒偽劣頻頻曝光、面對跌倒老人不敢扶起……經濟社會轉型過程中的道德失范、誠信缺失現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焦慮。
“少數人靠覺悟,多數人靠制度”,加強誠信建設,關鍵在於制度化,把道德倫理的軟性規則與制度規定的剛性約束結合起來,努力形成不能失信、不願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體系。改革攻堅期、社會轉型期,更應把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放在突出位置,為全社會提供信用體系這一道德“基礎設施”。建立社會徵信體系,形成聯合懲戒機制;健全誠信獎懲制度,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建立誠信紅黑榜發佈制度,涵養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制度的威力必將促使人人都能守住誠信底線、敬畏法律高壓線,“誠信中國”也將因此真正落到實處。
黨的十八大提出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國務院出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制度化”成為我國誠信建設的努力方向。從制定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採集和分類管理標準,到推動建立自然人、法人統一代碼,再到建立企業黑名單制度,誠信建設制度化已經取得初步成效。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誠信建設制度機制如果只是寫在紙上、挂在墻上,就無法對失信行為形成震懾。切實扭轉重制定、輕落實的傾向,堅持政府有力推動、企業主動作為、社會共同參與、公民普遍響應,把多方力量匯集于推進誠信建設的各方面各環節,用法治扶正祛邪,用制度固本培元,我們就能進一步增強誠信意識、形成誠信風尚,與高度文明的“誠信中國”漸行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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