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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進新征程 建功新時代】綠色金融穩步發展

2022-04-26 14:51: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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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並把“發展綠色金融”作為推進綠色發展的路徑之一。

  中國人民銀行數據顯示,截至今年2月末,通過碳減排支援工具已支援金融機構發放符合要求的碳減排貸款2300億元,帶動年度碳減排4000多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綠色融資快速增長,截至今年3月末,綠色債券餘額約1.3萬億元,同比增長36%。截至2021年末,綠色貸款餘額近16萬億元,同比增長33%,快於各項貸款餘額增速22個百分點。

  助力企業轉型升級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要求積極發展綠色金融,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産品和服務開發,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用於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等。

  2021年11月18日,遠東宏信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間市場發行一筆總額1.5億元的可持續發展債券,這是社會責任債券和可持續發展債券試點啟動後,首單落地的可持續發展債券。

  據了解,社會責任債券募集資金全部用於社會責任項目,可持續發展債券募集資金全部用於綠色項目和社會責任項目,包括綠色環保、傳染病防治、普惠養老托育、殘障設施、鄉村振興、公平醫療教育等諸多領域。在試點階段,境外機構(包括外國政府類機構、國際開發機構、境外非金融企業)可試點發行這兩類債券。

  遠東宏信執行董事、財務總監王明哲介紹,公司發行債券所募集資金擬用於支援污水處理、智慧公交、新能源車採購等項目。“這將支援企業加快轉型升級。”王明哲表示,發行此類債券,一方面是企業踐行責任投資的重要舉措,可吸引更多重視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的投資者關注;另一方面也可引導社會資本流向可持續發展領域,支援可持續發展目標,促進綠色低碳轉型。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駐華代表白雅婷認為,中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和“雙碳”目標預計需要百萬億元的投資。要填補資金缺口,金融市場必須與可持續發展有效結合。

  “中國推出社會責任債券、可持續發展債券是一次前瞻性探索,是發揮金融市場功能支援可持續發展目標實現的重要嘗試和實踐。”白雅婷表示,為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中國及全球都需要撬動全社會力量,而非僅依靠政府的力量。此類創新債券工具對調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可持續發展領域至關重要,也將形成對公共資金的關鍵性補充。

  “中國積極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取得顯著成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此前表示,中國綠色貸款餘額和綠色債券存量規模均居世界前列,中國綠色資産品質整體良好,綠色貸款不良率明顯低於各項貸款平均不良率,綠色債券也尚無違約案例。

  構建金融長效機制

  健全激勵約束機制,著力提升綠色金融業務回報,是推動綠色金融市場化、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已初步確立“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綠色金融發展框架。“三大功能”指的是綠色金融積極發揮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五大支柱”則指的是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金融機構監管和資訊披露要求、激勵約束機制、産品和市場體系、國際合作。明確“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為規範綠色金融業務、確保綠色金融實現商業可持續性、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此基礎上,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構建,多項綠色金融標準制定取得重大進展。2021年3月,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佈《關於明確碳中和債相關機制的通知》,我國成為世界上首個將“碳中和”貼標綠色債券並且成功發行碳中和債的國家;同年4月,《綠色債券支援項目目錄(2021年版)》發佈,首次統一了綠色債券相關管理部門對綠色項目的界定標準;同年6月,人民銀行發佈《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方案》,將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正式納入業務評價體系,並將評價結果納入央行金融機構評級等人民銀行政策和審慎管理工具,為下一步建立更全面有力的激勵約束機制提供評價基礎。

  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認為,發展綠色金融要進一步夯實綠色分類標準、資訊披露、壓力測試這三個重要的基礎設施。“為避免‘假綠色’,就需要一套綠色金融標準來界定綠色信貸、綠色債券和綠色項目的範圍。中國在這方面已做了很多努力,但還要進一步對此進行明確和細化,完善界定標準和披露體系。”馬駿表示。

  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藍虹認為,制定公開透明的以碳中和為目標的綠色金融標準是綠色資金和碳中和項目精準對接的基礎。只有綠色金融標準是公開透明的,才能使社會各界可以監督綠色資金的流向,消除綠色金融市場中的暗箱操作和尋租行為,從而使綠色資金真正投入碳中和項目中。

  深化合作實現共贏

  氣候和環境是重要的全球公共産品。應對氣候變化、保護生態環境,任何國家都不能置身事外,綠色金融發展離不開全球參與和各方努力。我國是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的一貫倡導者和堅定支援者,持續致力於提升全球綠色金融共識。

  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擔任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聯合主席,持續推進綠色金融主流化進程,牽頭起草《G20可持續金融路線圖》和《G20可持續金融綜合報告》,獲得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核準。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主動引領和積極參與多雙邊平臺及合作機制,提升國際社會對中國綠色金融政策、標準、産品、市場的認可和參與程度。

  比如,中國人民銀行參與發起設立的央行與監管機構綠色金融網路(NGFS),已成為最具國際影響力的綠色金融合作平臺之一;聯合發佈《“一帶一路”綠色投資原則》(GIP),為金融機構開展“一帶一路”綠色投資提供了重要依據;積極參與籌備國際標準化組織可持續金融技術委員會(ISO/TC322),牽頭起草的《可持續金融——基本概念和關鍵倡議》于2021年8月正式發佈,成為ISO/TC322發佈的首個國際標準。與歐盟聯合發佈《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有力推動了中歐乃至全球綠色金融標準趨同進程。2021年,已有中資金融機構基於該目錄在國際市場發行了綠色債券。

  目前,綠色金融標準國際合作已取得顯著成效。以《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為例,該目錄融合了中歐各自目錄的特點與優勢,涵蓋雙方共同認可、對減緩氣候變化貢獻顯著的61項主要經濟活動清單,為推動中歐綠色金融標準趨同和綠色投融資合作,降低跨境交易綠色認證成本,引導更多境外資金參與支援國內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礎。 (經濟日報記者 姚 進 陳果靜)

[責任編輯:孫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