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提出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看法和主張
2021-03-09 14:30:00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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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在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臺灣民主自治同盟等單位舉辦的迎新茶話會上,發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就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提出八項看法和主張:
(1)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中國的主權和領土決不容許分割。任何製造“臺灣獨立”的言論和行動,都應堅決反對;主張“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等等,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應堅決反對。
(2)對於臺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不持異議。但是,反對臺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為目的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
(3)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在和平統一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作為第一步,雙方可以先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
(4)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臺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臺灣獨立”的圖謀的。
(5)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不主張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繼續長期執行鼓勵臺商投資的政策。繼續加強兩岸同胞的相互往來和交流,增進了解和互信。採取實際步驟加速實現直接“三通”。
(6)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五千年燦爛文化,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
(7)充分尊重臺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保護臺灣一切正當權益。歡迎臺灣各黨派、各界人士,同我們交換有關兩岸關係與和平統一的意見,也歡迎他們前來參觀、訪問。
(8)歡迎臺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也願意接受臺灣方面的邀請,前往臺灣。可以共商國是,也可以先就某些問題交換意見。中國人的事我們自己辦,不需要借助任何國際場合。
[責任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