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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載護國利劍斬斷“臺獨”迷夢,國家統一終將走向必然!

2025-03-21 11:05: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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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3月21日訊 今年是《反分裂國家法》頒布實施20週年。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高票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自此,這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如一柄“法治利劍”,高懸于“臺獨”勢力頭頂,矗立在兩岸關係的潮涌中。

  作為國家第一部專門反“獨”促統的法律,其二十年的實踐歷程不僅明晰了法律底線,更以剛性威懾和柔性治理的雙重邏輯,維護著臺海和平穩定,推動著兩岸關係發展,保障著中華民族根本利益。

  《反分裂國家法》開宗明義將“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作為立法宗旨之一,以清晰的立法語言明確了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不可侵犯性,將“臺獨”分裂行徑定性為危害國家安全的核心問題。二十年來,從李登輝的“兩國論”、陳水扁的“一邊一國”到賴清德的“新兩國論”,任何試圖挑戰法律底線的政治操弄均被精準打擊,迫使“臺獨”分裂勢力從“明獨”轉向“暗獨”,法律震懾效應可見一斑。

  面對“臺獨”勢力碎片化、隱蔽化的趨勢,我們始終以《反分裂國家法》為核心,逐步構建起懲治“臺獨”的立體化法治體系:從公佈“臺獨”頑固分子清單實施制裁,到建立刑事追責機制;從強化涉臺立法配套,到通過司法解釋細化分裂行為認定標準。這種“組合拳”式的治理,既瓦解了“臺獨”勢力的組織基礎,也壓縮了其所謂“國際活動”的空間,形成“露頭即打”的精準治理範式。

  《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國家絕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為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鬥爭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二十年來,我們持續運用法律武器挫敗國際場合中的涉臺提案,使“臺獨”勢力淪為國際政治中的“孤島”。如今,全世界已有183個國家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係,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和國際社會普遍共識,是人心所向,更是大勢所趨。

  《反分裂國家法》強調,“國家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權利和利益”。二十年來,祖國大陸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始終尊重、關愛、造福臺灣同胞,持續推動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有關部門先後發佈一系列惠臺利民政策措施,讓臺灣同胞分享祖國大陸發展機遇,不斷增強臺灣同胞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民族復興參與感,推動兩岸同胞加深相互理解、增進互信認同。我們為推動兩岸關係所做的一切,就是為了實現兩岸同胞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連日來,港澳同胞及海外僑胞通過多種形式紀念《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高度贊同《反分裂國家法》在震懾“臺獨”分裂和遏制外來干涉、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等方面的重大作用。島內輿論亦對此高度關注,認為《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年對穩定兩岸關係起到至關重要作用,“法律工具箱”的完善也愈加彰顯大陸反“獨”決心。

  統一進程,從來不是選擇題,而是必答題;不是未來時,而是進行時。《反分裂國家法》二十年的實踐揭示:法治既是斬斷分裂黑手的利劍,也是凝聚民族共識的紐帶。

  我們堅信,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這部凝聚國人智慧的法律必將持續發揮“壓艙石”的作用,警示“臺獨”分裂終將灰飛煙滅,也昭示全體中華兒女,國家統一的正義事業,終會在法治與歷史的雙重邏輯中走向必然。(文/王路飛)

[責任編輯:尹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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