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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閩臺關係檔案保護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2024-09-30 08:0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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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福州9月29日電 (鄭江洛)福建省檔案館副館長馬俊凡29日于福州透露,今年7月24日,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福建省閩臺關係檔案保護條例》(簡稱《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據悉,這是大陸首部文化領域涉臺專項地方性法規,也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出臺後,首部省級層面涉臺專項立法。

  福建與臺灣隔海相望,自古以來特別是明清以來,福建居民大規模遷居臺灣,在兩岸往來過程中各類組織或個人留存下了不同形式的檔案文獻。除福建省檔案館永久保管大量真實的涉臺檔案外,福建省內公藏機構、社會組織及收藏愛好者、臺胞臺屬等個人散存大量閩臺關係檔案。

  “這些檔案充分反映了兩岸的社會變遷,承載了中華民族歷史,是海峽兩岸同根同源、同文同宗、同屬一個中國的見證。”馬俊凡説。

  馬俊凡介紹,《條例》主要亮點共二十五條,闡述了閩臺關係檔案的定義、範圍,並對立法目的、保護原則、保障機制、責任主體、職責分工、保護利用等作出了規定。

  在保護利用方面,推動資源共用利用;建立閩臺關係檔案專題數據庫,構建資訊共用平臺,推動數字資源共用利用。鼓勵單位和個人參與專題數據庫建設以及共用利用等相關工作。“《條例》還規定,臺灣同胞在利用閩臺關係檔案時,與本省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馬俊凡説。

  推進兩岸交流合作上,馬俊凡指出,《條例》鼓勵、支援閩臺兩地開展關於閩臺關係檔案的交流合作,不斷拓展交流合作的形式和內容。

  同時,鼓勵、支援閩臺宗親、鄉親、姻親利用閩臺關係檔案開展尋根謁祖、族譜對接等活動,服務閩臺曆史展示溯源工程建設。積極推動重要閩臺關係檔案申報中國檔案文獻遺産名錄。

  近年來,福建省加大對閩臺關係檔案的研究力度,守護兩岸共同歷史記憶。福建省檔案局檔案執法監督處處長葉建強披露,據統計,2022年以來,福建省徵集到“遷臺記憶”檔案文獻51000多件,下一步將以《條例》為契機,加大檔案文獻徵集力度。

  據悉,2022年7月,“共同家園 共同記憶——閩臺關係檔案文獻展”在廈門、福州舉辦。截至目前,已接待4145個團隊、54.5萬人次參觀,其中臺胞2萬多人次。(完)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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