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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中央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聯合印發《關於經貿領域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1-09 12:02:00
來源: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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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支援福建發揮對臺獨特優勢、進一步擴大對臺先行示範效應,2024年1月8日,商務部、中央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聯合印發《關於經貿領域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從5個方面提出14項措施。

  一是支援福建擴大對臺開放合作。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臺先行先試,支援福建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規則,支援福建加強對臺招商引資。二是支援福建對台貿易高品質發展。提升福建對台貿易便利化水準,支援福建打造對台貿易樞紐,探索兩岸服務貿易合作新業態。三是深化閩臺優勢産業融合發展。支援深化閩臺産業融合,助力福建打造優勢産業集群,支援福建對臺合作平臺建設。四是助力在閩臺企融入國內大迴圈。推動福建內外貿一體化建設,支援在閩臺企申報老字號,支援福建對臺會展交流。五是促進重點區域加快融合發展。支援福建沿海地區密切與金門、馬祖貿易往來,加強與金門、馬祖合作開展園區建設。

  若干措施將有助於進一步加強閩臺經貿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貿融合發展,支援臺商臺企更好融入新發展格局。

  附件:《經貿領域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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