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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週年座談會上的發言摘要

2020-06-01 10:02:00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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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決遏制“臺獨”分裂圖謀 奮力推進新時代對臺工作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 劉結一

  《反分裂國家法》是黨領導人民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重要法律,實施15年來在遏制“臺獨”分裂圖謀、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作用。

  當前,兩岸關係和臺海形勢複雜嚴峻,民進黨當局和“臺獨”分裂勢力謀“獨”動作不斷,與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和臺灣同胞切身利益背道而馳。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關係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國之大事,不是地方當局能夠觸碰的,更不是分裂勢力能夠阻撓的,任何“臺獨”分裂活動都是非法的徒勞的,註定失敗。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堅持“九二共識”,兩岸平等協商、共議統一,是光明大道。“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也是廣大臺灣同胞的歷史機遇。相信廣大臺灣同胞能夠認清前途所向、利益所在、福祉所繫,為祖國和平統一貢獻力量,同大陸同胞共建共用美好未來。解決臺灣問題、完成國家統一是中國內政,任何企圖干涉中國內政、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圖謀都不可能得逞。

  《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5年來的今天,我們粉碎“臺獨”分裂圖謀、反對外來干涉、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能力更加堅實。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對臺工作決策部署,奮發有為做好新時代對臺工作,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實現民族復興的光明前景作出更大貢獻。臺灣問題必將隨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終結。

  《反分裂國家法》是兩岸和平穩定的法律基石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沈春耀

  《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反“臺獨”反分裂的法律。解決臺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黨和國家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我們為此進行了不懈的努力。主張“臺獨”的民進黨上臺後,加緊推行“臺獨”分裂活動,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面臨現實威脅。為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了以非和平方式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種情形,明晰了法律底線、紅線。《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反“臺獨”、反分裂的法律。

  《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促進和平統一的法律。《反分裂國家法》明確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前提和基礎。“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解決臺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既體現了實現祖國統一、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原則性,又充分考慮了臺灣的歷史和現實情況,體現了高度的靈活性,是解決臺灣問題的必由之路。《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求和平、促統一的法律。

  《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切實管用的法律。《反分裂國家法》不是田野的“稻草人”,不是法律貨架上的擺設。《反分裂國家法》規定了以非和平方式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種情形,針對的是“臺獨”分裂活動和外部勢力干涉,不是針對臺灣同胞。面對錯綜複雜的內外形勢,我們必須牢記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初心和使命,堅決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活動,絕不允許“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堅決扛起維護祖國統一的神聖職責

  中央軍委委員、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 李作成

  民族復興、國家統一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當前“臺獨”勢力勾連外國勢力謀“獨”急“獨”的投機性、冒險性愈發抬頭,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帶來最大現實威脅。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臺獨”是歷史逆流,是絕路,挾洋自重必自食惡果。按照《反分裂國家法》規定,如果出現“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如果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如果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人民軍隊將與全國人民包括臺灣人民一道,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粉碎任何分裂圖謀和行徑,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臺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勢力干涉。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人民軍隊聚焦能打勝仗,實戰能力大幅躍升。全軍官兵為民族復興而戰、為祖國統一而戰、為踐行使命而戰的信念決心無比堅定。人民軍隊有堅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夠的能力挫敗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圖謀。

  有文事者,必有武備。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就是要穩控臺海局勢,防止兩岸關係偏離和平發展軌道;堅決懾止“臺獨”分裂活動,促進祖國統一大業,堅決維護祖國統一。

  我們堅信,有黨中央、習主席的堅強領導,有海內外中華兒女的支援,人民軍隊有決心、有信心、有能力戰勝一切分裂勢力,打敗一切來犯之敵,不辱使命、不負歷史!

  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行徑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 姚志勝

  《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國之重器。公佈實施15年來的法治實踐雄辯地證明,《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維護臺海和平之法、推動兩岸發展之法、造福骨肉同胞之法。

  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全面闡述了在民族復興偉大征程中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重大政策主張,是新時代開展對臺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當前兩岸關係複雜嚴峻,對臺工作面臨的風險增多。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踐行《反分裂國家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面對“臺獨”及其幕後勢力的挑釁,必須強調《反分裂國家法》的紅線,警示踩線的嚴重後果;要按照黨中央的部署,堅決捍衛《反分裂國家法》的尊嚴;用積極主動的作為,繼續充分發揮《反分裂國家法》的獨特重要作用。

  我們要充分發揮反“獨”促統組織的優勢和作用,堅決反對和抵制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行徑;密切與臺灣各界人士的聯繫,支援島內愛國統一力量發展壯大;進一步推動海內外統促會組織的協作,匯聚海內外中華兒女力量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堅定“一國兩制”的制度自信,積極宣傳和展示港澳“一國兩制”的實踐經驗,與所有海內外反“獨”促統組織一道,堅決反對“臺獨”分裂行徑,為祖國統一、民族復興作出新的貢獻。

  《 人民日報 》( 2020年05月30日 05 版)

[責任編輯:楊永青]